澳門回歸後,以「中國澳門」名義參與的國際組織與多邊機制,涵蓋經貿、旅遊、文化等多個領域。這一格局的形成,正是源於「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制度安排。依據《基本法》,澳門特區在經濟、貿易、旅遊、文化等領域享有高度自治權,可以「中國澳門」名義同各國、各地區及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正是這一制度設計,使澳門具備了參與全球多邊治理的法律基礎與實際能力。

在一國兩制的制度保障之下,澳門如今已深度嵌入全球多邊治理的互聯互通格局。(Antonius攝,摘自「 澳門記憶 」文史網)
獨立關稅區與「一國四席」的世貿起點
1995年,澳門憑藉獨立關稅區與自由港地位,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創始成員。早在1962年,葡萄牙加入「關貿總協定」(GATT)時便代澳門適用相關條款;隨著1987 年《中葡聯合聲明》明確了澳門自由港與單獨關稅區的地位,中葡兩國政府於1991年一月正式向 GATT 秘書處遞交聲明,使澳門在1991年正式成為 GATT 締約方,並在隨後的1995年以「澳門(Macau)」名義成為 WTO 的創始成員。直至1999年12月特區成立後,才正式更名為「中國澳門(Macao, China)」,並繼續享有單獨成員席位,在多邊經濟舞台上構建了中國、中國香港、中國澳門與中國台北並存的「一國四席」獨特格局。作為非主權實體,澳門依據《澳門基本法》在回歸後繼續享有完全的對外貿易自主權。

2025年11月,聯合國世旅組織第26屆全體大會在沙特阿拉伯舉行,中國澳門以準成員身份參加。 (旅遊局圖片)
旅遊多邊合作中的「澳門經驗」
在旅遊文化領域,澳門深度參與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聯合國世旅組織,UNWTO)與亞太旅遊協會(PATA)。早在1981年,澳門便正式成為聯合國世旅組織的準成員(Associate Member)。回歸後,在基本法框架的保障下,特區政府一如既往地積極參與並支持該組織的各項活動及工作計劃。在多邊旅遊組織中的長期活躍,不僅是對澳門旅遊業實力與城市治理水平的國際認可,更讓特區成為向世界推廣亞太區域「一程多站」與可持續旅遊治理經驗的制度平台。
世界遺產的文化共融實踐
在歷史傳承與國際人文對話維度,2005年「澳門歷史城區」正式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在基本法賦予的獨特制度優勢下,澳門於2020年(即申遺成功十五周年之際)正式加入世界遺產城市組織(OWHC),成為繼蘇州、都江堰之後,中國第三個正式會員城市。加入OWHC在國際層面為澳門構築了與全球遺產城市直接對接保育經驗、深化多邊合作的制度平台。這種在頂級國際文化組織中的高規格深度參與,令澳門得以在國際舞台上推動文明互鑑,落實「文化遺產,共護共享」理念。
回歸以來,澳門將自由港、單獨關稅區及東西文明交匯的歷史底蘊,轉化為參與國際規則制定與實施的實際機遇。在經貿、旅遊、遺產保育等領域,澳門已建立起與國際規則對接的建制路徑。這種由「一國兩制」賦能的獨特身份,讓澳門在國際治理體系中佔據有利節點,持續發揮影響力。

2005年「 澳門歷史城區 」正式列入《 世界遺產名錄 》,2020年澳門正式加入世界遺產城市組織(OWHC)。圖為2006年世界遺產年活動。(歐平攝,摘自「 澳門記憶 」文史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