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強警打擊交通違規
23/0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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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強警打擊交通違規

本澳路面車多人多,人手監察難以追上道路及機動車輛的發展速度,利用電子產品、智能系統的監測和檢控是可取的做法,但現時本澳一些交通電子監測系統使用多年,設施老化跟不上應用需要。當局有必要盡快升級電子交通監察系統,包括透過引進先進科技的智慧服務及加強電子執法的應用,逐步提升相關系統的效度和深度,從而有效打擊各類交通違規行為及提高道路通行率。

據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公布去年交通數據,比對2015年,去年各項交通數據都有令人鼓舞的改進,無論交通意外傷亡人數、衝紅燈、的士違例、酒駕、藥駕、超速、駕車用手機等,均呈大幅下跌趨勢。

其中,衝紅燈、超速等高危險性駕駛行為同比急降22%及24%,機動車輛逐年增多但交通違規數字不升反降,除因警方持續宣傳、教育及加強執法外,還歸功於當局近年積極落實科技強警政策,持續優化電子交通監察系統,對各類交通違規行為起到有效的阻嚇作用。

不過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及原系統的老化,單一的舊有系統實難以追趕本澳交通環境的變化,當局有意更新換代,今天(23日)在南灣大馬路與新馬路及約翰四世大馬路的兩個交通交界點,啟用路口綜合偵測及數據採集系統。

該系統除衝紅燈偵測外,亦同時具備超速違規偵測、車輛速度偵測、車牌號碼識別、車輛流量數據採集等,集多項功能於一身。

新系統雖然優點多多, 但美中不足是當局預計一年內只能對14個路口進行安裝,其餘道路要根據其實際情況,全澳普及需時。當局宜快馬加鞭,優先對交通繁忙路段及交通違規黑點的電子監測系統升級換代,同時制訂系統化、規模化的內部工作規定和守則,提升成功檢控的比率,否則設備形同虛設,交通亂象只會愈演愈烈。

追本溯源,再先進的電子監測系統都只不過是輔助工具,單靠警方交通指揮和檢控無法徹底解決本澳交通違規問題,只有全體道路使用者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提升交通安全意識、互相禮讓,共同營造出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交通事故自然大大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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