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最後一日電梯工?槽遇難

22樓飛下來的奪命鋼纜
14/0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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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樓飛下來的奪命鋼纜

封閉、漆黑、細窄的電梯糟空間內,一綑鋼纜突然由22樓層處,儼如幽靈般直擊向下,當時一名55歲內地外僱工人在糟底地庫一層,架起四米高的直梯在更換鋼纜,當場被鋼纜擊中,再由四米高處墮落地上,他雖經送院搶救,惜傷重不治。

這宗昨午發生在皇朝區東南亞商業中心的電梯鋼纜飛脫奪命意外,勞工事務局及土地工務運輸局正努力勘查事故原因,與此同時,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在事發後,即時和勞工局及職安健等要員召開緊急會議,梁維特稱,對於一再發生致命工業意外感到痛心,對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並指示勞工局盡力協助死者家屬處理工傷賠償事宜,又要求勞工局盡快就全面加強職安健監察等工作,提交報告。

電梯工在?槽地庫一層維修鋼纜期間,22樓一綑鋼纜突然鬆脫飛墮而下,不幸擊中電梯工,他雖送院搶救惜傷重不治。 (設計圖片)

根據資料顯示,勞工局由上月至本月初,共巡查192個建築工地,向相關工地承建商提出113項改善建議,並針對其中75項不安全情況作出處罰,主要涉及高空工作、起重機的使用及電力安全的集體保護措施等,期間更發出16個停工批示。

勞工局表示,已勒令事發僱主停止升降機維修工作,直至得到勞工局評估及批准後才能復工。(梁佩茵攝)

勞工局及工務局人員事發後趕往現場調查。 (梁佩茵攝)

頭枕骨重創昏迷

可惜,如此雷厲風行的巡查,卻覆蓋不到昨日命案的事發地,根據勞工局的初步調查,昨午2時許,一名55歲持俗稱「藍卡」的合格內地外僱男工人,當時在東南亞商業中心B層第7號電梯的的升降機槽地庫一層,站在約四米高的直梯上協助更換鋼纜,期間一綑鋼纜突然從22樓層的電梯槽處,疑因鬆脫下墮,不幸擊中該名男外僱頭部,男外僱隨即由四米高處摔落槽底,當場重傷昏迷。

消防員及救護員接報到場時,發現傷者已無呼吸心跳,隨即將他送往山頂醫院搶救,據悉,經救護員檢查,傷者頭頂枕骨有十厘米長裂傷傷口,且大量出血,送抵醫院經搶救已返魂乏術。

電梯工人被鋼纜擊中死亡意外,發生於皇朝區東南亞商業中心B層。 (梁佩茵攝)

維修最後一天出事?

案發後勞工局及工務局人員趕抵現場調查,現場所見,中心B層共有六部升降機,事發的是7號升降機,旁邊貼有告示指,該升降機經電梯公司檢查需要更換零件,維修時間為一周,告示上的時間是本月7日,至昨日應為最後一天。據在場的保安人員表示,由於平時也有維修人員進出,故不清楚該升降機維修了多少天。

財爺召緊急會議應對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昨午事發後,在司長辦公室主任丁雅勤陪同下,與勞工局局長黃志雄、副局長吳惠嫻、職業安全健康廳廳長林玉章等,召開臨時緊急會議。

會上梁維特除要求勞工局及職安廳就加強建築業職安健的宣傳及監察工作外,更要求勞工局必須在現有的巡查、監察機制上,加大力度嚴抓職安健監察,尤其加強和行業商協會、勞工團體、職安健組織的溝通,共同盡最大力量避免再有意外發生,又要求勞工局盡快就全面加強職安健監察等工作,提交報告。

勞工局昨日已勒令事發僱主停止升降機維修工作,直至僱主落實有效的職安健改善措施及提交調查報告,並得到勞工局評估和批准後,才能恢復工

電梯槽意外敲響警鐘 

業界促政府設專業認證制度

對於昨午的電梯槽奪命意外,澳門電梯從業員協會理事長陳世盛(下圖)昨日受訪時表示,他從事超過30多年電梯維修工作,今次是業界首次有奪命意外,他對事件感到震驚及難過。

陳世盛稱,據他了解,當時是四名工人(包括死者)在更換升降機槽內的「威吔」(即鋼纜),疑其中一條「威吔」鬆脫墜下擊中死者,不排除他當時沒有扣上安全帶,即時從梯子上墮下四米電梯槽底。是否涉及人為疏忽,有待當局調查。

陳世盛又稱,因升降機的「威吔」經常受到磨損,這是維修升降機很平常的工作,根據勞工局建築業職安卡課程中規定,在兩米高以上工作,必須要扣上安全帶,未知是次意外的工人是否有安全配置,包括安全帶及頭盔。

陳世盛指出,由於本澳仍沒有專業認證制度,工人只須獲得公司聘請,再接受培訓即可,但專業性方面無人進行驗證,認受性遂成疑。該會多次向工務局反映,參考香港設立機電工程署的部門,負責管理機電設備方面的規格要求,人員的培訓及認證制度等,除了確保各方面的安全性外,也有助相關行業的健康發展。

是次意外的工人是一名外僱,陳世盛稱,即使是外僱也須接受培訓,包括技術培訓及安全操作的培訓,他呼籲業界不應只著重技術層面的培訓,安全操作也很重要,畢竟工業意外一宗也嫌多。

升降機指引非強制性 

議員冀政府立例規管

不少議員曾就本澳升降機及電梯安全提出質詢。議員關翠杏今年4月口頭質詢當局為何未立法強制升降機類設備保養維修。她表示,本澳對機電工程的恆常監管幾乎空白,只規管升降機的設計及製造,而不少大廈的電梯並未貼有「安全運行證明書」,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

梁維特昨日在工業意外後即時與屬下部門,召開緊急應對會議。 (新聞局圖片)

關翠杏稱,《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執行四年,由於指引非強制性,一直成效不彰,質疑當局仍未立法監管如何避免事故發生。

議員施家倫去年9月提出書面質詢,指由於缺乏專責部門,導致升降機的監管權責不清,市民投訴無門,冀當局盡快制訂具強制力的規範文件,和引入統一的電梯業管理標準,監管升降機類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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