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權的未來
26/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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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的未來
隱私權的未來

蘋果公司究竟該不該協助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解鎖恐襲槍手的iPhone,引發了一場關於正義的爭辯,FBI認為讀取一支手機的訊息以獲得槍手情報,才能還給受害者家屬應得的正義,而蘋果公司與其支持者則認為,雖然公眾安全非常重要,但為加密手機進行破解,等於替安全系統開一個後門,危及所有iPhone用戶的隱私。美國民眾對這件事的意見也很僵持,支持FBI與支持蘋果的意見約略持平,這宗案件可能從聯邦地區法院一路打到聯邦最高法院,整個事件急待一個更清晰的解釋。

去年12月發生在加州聖伯納迪諾一處活動中心的槍擊案造成14人死亡,槍手法魯克夫妻當日下午遭警方擊斃,案件顯示這似乎是一宗恐怖襲擊,但法魯克夫妻完全沒有犯罪前科,也看不出與極端組織有何連繫,由於法魯克將家中電腦、硬盤拆卸丟棄,破解法魯克遺留下來的iPhone 就成為執法單位辦案的目標。

在斯諾登事件爆發之後,全球互聯網企業與科技業者都將加密系統視為第一要緊的事,而且必須要加密到連業者本身都無法獲取,讓使用者擁有最終絕對的掌控權,才能讓「隱私權」三個字重新具有意義,這已成了科技業的「神聖使命」。加密沒關係,但與國家安全相牴觸時又孰輕孰重?執法機關能不能要求業者提供一把萬能鑰匙?FBI的說法是當然可以,因為過去的先例中,沒有打不開的門砸不爛的鎖,不應該讓恐怖分子可以永遠保存其秘密。

美國司法部取得加州聯邦法院的命令狀,仰賴的是起源於1789 年的《所有令狀法案》(All WrittsAct),這項法案賦予法院權力,使其可以要求民眾按其命令作事。然而斯諾登事件的殷鑑不遠,蘋果CEO 庫克擔心一旦開啟後門,首先難保政府不會只用在反恐,再來蘋果掌握用戶多項訊息,如果政府人員將之用在不當用途,或者洩漏給別的政府,那麼矛頭就會指向蘋果,引發一場沒完沒了的風暴。而其他國家的政府,能不能以類似的理由,要求蘋果開後門呢?

訊息時代,人們過著數字化的生活,每個人的手機紀錄了私密的愛與幻想,患病的紀錄與財務的往來,這種情況隨著科技的推進將會愈來愈深入,也賦予「隱私權」一個全新的想象。不像以往警察需要打開一扇扇門,敲爛一把鎖,當訊息受到技術者們的保護,隱私的全面毀滅也只在一念之間。在安全與隱私的對抗中,FBI 和蘋果的立場已經沒有多少讓步餘地,蘋果可能會以編碼屬於言論自由為由, 抗拒《所有令狀法案》,這宗案件預料將需要大法官解決, 然而在這之後,「隱私權」或許會有新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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