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李在鎔行賄案

檢方要求加刑至12年
27/1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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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要求加刑至12年

韓國三星電子副主席李在鎔在首爾上訴法庭繼續否認行賄等多項指控,檢察部門提出刑期上訴,要求將李在鎔的刑期由五年加至12年。

據韓聯社報道,李在鎔今日在上訴聆訊中否認有關指控,還否認有關他與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曾單獨見面四次的指控。報道指,檢察官朴英洙表示,本案是為繼承經營權賄賂總統及親信的官商勾結的典型案件,再度提請法庭判處李在鎔12年徒刑。獨立檢察組求判另外四名三星高管七年至十年刑期,並提請分別追回轉移到境外的資產78.9億韓圜。據悉,法院預計會在明年1月底就上訴案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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