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涉貪案,昨(8)日在吉隆坡法院審理。反貪委員會在庭上加控納吉布三項洗黑錢罪, 指他在2014年底至2015年初, 先後分三次透過私人銀行戶口,收取透過非法活動所得共4,200萬令吉(約澳門幣8,325萬元)。若罪成,每項控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5年,惟納吉布否認指控,案件押後審理,期間他獲准保釋。納吉布上月初已被控一項濫權貪污及三項違背誠信罪,他同樣否認全部指控。(法新社圖片)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涉貪案,昨(8)日在吉隆坡法院審理。反貪委員會在庭上加控納吉布三項洗黑錢罪, 指他在2014年底至2015年初, 先後分三次透過私人銀行戶口,收取透過非法活動所得共4,200萬令吉(約澳門幣8,325萬元)。若罪成,每項控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5年,惟納吉布否認指控,案件押後審理,期間他獲准保釋。納吉布上月初已被控一項濫權貪污及三項違背誠信罪,他同樣否認全部指控。(法新社圖片)

禁16歲以下開社媒帳戶
將打擊石油走私及海外實體
兩國互徵報復性關稅
伊朗北線流量急減
五歲欣德命案重查
參與美經濟戰必反擊
但被蟑螂嚇到尖叫
澤連斯基揭星鏈烏龍
兩類船隻設通行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