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類專科醫生執業大變革

法規制度未定 破舊未立新
13/0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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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制度未定 破舊未立新

沿用近30年的醫療人員認證和掛牌執業制度,近期終於出現變革。《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法案近日出台,法案建議,15類醫療專業畢業生,須再實習及考試才能執業。昨日出席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的多位嘉賓均認同「再實習才註冊」的做法,這樣才能達到「醫護專業趨嚴格」的目標。

嘉賓之一的立法議員黃潔貞表示,期望在立法會審議時可看到相關的行政法規及實習制度,包括是否有津貼和補助等問題。她稱,「新人新制,舊人舊制」整個法案對於在職醫生和人員都是挑戰,希望未來政府會釋出更多信息。

「澳門論壇」昨日討論影響全澳居民生命及健康的《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法案。 (林嘉欣攝)

制非「二次實習」

醫務委員會秘書長梁佩珊表示,此制的實習期並非「二次實習」,她解釋,由於醫科學生在課程中的實習,其身份並非醫生,在執業前能夠有導師監測這一年的實習情況,檢視其是否能獨立行醫,否則對市民的保障程度不足。

梁佩珊續稱,每一個行業有專業的獨立性,故實習期由半年到一年不等,須因應職務內容實際性而訂立。她亦提及,現時公職醫療人員是須通過實習及考試,但私人醫療卻未有此制,故希望將公營及私營制度統一。

澳門急重症醫學會理事長李彩珠表示,即使醫科學生用很多時間去讀醫,但亦不能因為時間有限就將實習期縮短,若所有醫科學生一畢業就立刻行醫難免令人缺乏信心,她認為增加在職培訓,建立統一考核標準,才能保障市民健康。

青年醫生協會會長張敬文則表示,業界對此制有所保留,他建議考核要有公平機制、等同學歷認可機制等,若已取得國家執業醫師資格,應可免考執業試。新青協理事、牙醫劉震威認為,有關政策可提高醫療水準,新畢業生的確很需要一個平台去做實踐。

會上的市民則普遍認同,有需要將現行制度改革,同時亦擔憂政府與私營醫療機構的銜接應如何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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