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籲勿誤購大麻食品

帶含大麻素食品入境屬販毒
05/11/2018
59699
收藏
分享
帶含大麻素食品入境屬販毒
帶含大麻素食品入境屬販毒
帶含大麻素食品入境屬販毒
帶含大麻素食品入境屬販毒
帶含大麻素食品入境屬販毒

(加拿大政府已將大麻合法化,食品商人可能將「THC」混入食品出售,「THC」是大麻中的主要精神活性物質,即是合成大麻素。)

(司警近日透過與內地警方合作,在內地成功截獲了一件以速遞方式郵寄「THC」的郵包。)

司警發出警情通告指出,近日加拿大政府已將大麻合法化,食品商人可能將「THC」混入食品出售,「THC」是大麻中的主要精神活性物質,即是合成大麻素(Cannabinoids),受本澳法律所管制的違禁物質。若在不知情的環境下,消費者可能會食用了大麻,如帶內含THC的食品回本澳即構成販毒,因此要十分注意。

司警近日透過與內地警方合作,在內地成功截獲了一件以速遞方式郵寄「THC」的郵包,案中內地警方成功拘捕犯案人士。故此,有跡象顯示透過郵寄代購或網上購買毒品是一個新趨勢。

(編輯:麥敏楨)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