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聲中

修改《經屋法》獲一般性通過
14/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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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昨日討論《修改經濟房屋法》法案。 (李景鵬攝)

羅司稱,「恢復經屋輪候排序,都只係呃緊你,都唔知要排到幾時!」 (李景鵬攝)

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一般性審議及表決《修改經繼房屋法》法案,多位議員關注法案中提高申請者年齡門檻至25歲、開放恆常性經屋申請等議題上激烈交鋒,更有議員質疑現時經屋的質量問題,引起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不滿,直言不贊同有議員的說法,認為應理性討論經屋質量。儘管審議過程中有多位議員針對法案提出反對意見,最終表決時仍以26 票贊成、三票反對大比數通過法案。

當局擬修改《經屋法》,提高經屋申請門檻、評分方式及轉讓方式等多項制度,其中申請經屋的家庭代表年齡,由現行的年滿18歲提高至年滿25歲,且需為在澳居住滿七年的永久居民,並取消不可轉讓期16年的規定,改為必須上樓滿六年,且經房屋局預先批准及只能售回房屋局或合資格經屋申請人。

馬志成:政府實事求是

議員馬志成首先發言表示,社會對法案修改意見不一,以提高經屋申請門檻至25歲為例,有支持者認為競爭者減少,有更大機會上樓;而反對者則認為剝削青年上樓機會。他稱,如有足夠土地供應,幾歲申請都唔緊要。但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政府應按輕重緩急制定政策及分配單位。他表示,澳門市民去年初婚年齡為男性28.8歲,女性27.5歲,調升門檻至25歲亦有一定合理性。他又指,「散隊」是政府實事求事的做法,「有幾多樓就開幾多隊,無樓咪散隊囉!」總好過讓排隊人士認為政府開空頭支票。

議員馬志成稱,「有幾多樓就開幾多隊,無樓咪散隊囉!」 (李景鵬攝)

蘇嘉豪:年齡門檻是歧視

議員蘇嘉豪指出,提高經屋申請門檻至25歲是歧視,質問羅司有何理據?點解政府可以一下子將18至24歲人士排斥? 18至24歲與其他歲數的成年人一樣要承擔社會義務。他又指,18歲雖有權申請經屋,但不代表符合資格成功申請;即使合資格,也要等開隊。

議員蘇嘉豪表示,由於私樓樓價高企,導致經屋需求熱切。 (李景鵬攝)

在恢復經屋輪候的問題上,他指由於私樓樓價高企,導致經屋需求熱切。澳門本地人口月入中位數兩萬元,但截至今年第二季樓價平均「萬幾蚊」一呎,以人工同樓價比點都儲唔到首期。「以中位數收入計,五個月人工先買到十呎!」他表示,諮詢期間八成以上的個人和團體意見均贊成持續定期開放經屋申請,並設立輪候名單和輪候期,但就沒有把意見納入法案。他認為,設立輪候名單和輪候期是讓政府有積極「搵地」的動力或壓力,澳門經屋排隊「鋪鋪清」,其實並沒有足夠動力讓政府「搵地」,亦能讓申請者了解輪候情況,讓市民安心。

羅司:恢復輪候是呃你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時指出,申請經屋的最低門檻提高至25歲,不是歧視18至24歲年輕人,只是一種立法選擇。羅司稱,「恢復經屋輪候排序,都只係呃緊你,都唔知要排到幾時!」他指短期內亦無法滿足需求,相關做法會對下屆政府造成壓力。

羅立文澄清,不是沒有經屋供應,新城A區有28,000公屋單位,只是未能交出落成時間表。他強調,未來陸續會有公屋供應,但如果現時通過《恆常性經屋法》也是「呃人」,因為不能在合理時間讓人上樓。他希望未來政府可以通過恆常性申請經屋,但強調不是現在。

羅司:經屋風景好過豪宅

對於議員區錦新質疑經屋質量,認為經屋申請者是迫不得已,羅立文回應指曾收到一封信,信中人提到兒子的提問,「點解我地好辛苦儲錢買幾百萬一間屋,住橫街窄巷;但(買了經屋的)同學間屋係又新又可望海?」詢問羅立文應怎樣回覆兒子。羅司稱,「呢啲屋唔失禮人!風景好過好多豪宅。」

李靜儀:散隊做法極之擾民

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李振宇在聯合表決聲明中指出,關於輪候制度,現行經屋採用「抽籤輪候、每次散隊」的做法,導致行政效率緩慢,也極之擾民。認為應在恢復計分制的同時,保留輪候隊伍,不用每次開隊競投時都要申請一次,讓合資格家團安心輪候,減省行政資源,亦有助加快經屋的分配效率。

議員李靜儀認為提高申請者年齡門檻,收窄居民的申請權利。 (李景鵬攝)

此外,法案建議調整申請資格要件,將申請者年齡門檻提升至25 歲。李靜儀稱,這一改變將收窄居民的申請權利,直接影響部分居民尤其作為家團代表申請的資格。另外,轉售限制亦有較大的調整,有關制度的改變會否局限了經屋持有者優化居住環境的可能?對於以上問題,認為當局在細則性討論時必須審慎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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