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入賭場、取籌碼

治安警被撤職處分
06/1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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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被撤職處分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站《警鐘長鳴》欄昨(5)日公布,治安警察局已完成對一名涉嫌進入中區一娛樂場及取去他人籌碼的治安警員紀律程序,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於今年11月21日批示,對該名警員處以撤職處分。

治安警察局表示,重視人員違反禁止進入娛樂場的規定;在上述情況下,即使有關受害者不作追究,亦會對涉事人員的違紀行為作出處分。

治安警察局領導層並同時向各部門下達指示,重申除非法定許可,否則警員必須嚴格遵守禁止進入娛樂場的規定,並要求各級主管督促員工注意個人行為,嚴守法紀。

案件發生於今年3月19日,一名治安警察局警員被發現涉嫌進入中區一娛樂場,違反公務員禁止進入娛樂場的規定。調查期間,該警員同時被揭發在今年3月16日,於同一娛樂場內取去他人留在賭枱上的籌碼,事主當時表示不需報警及不作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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