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氹仔線接駁媽閣站 工程預算4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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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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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與政府代表續細則性討論《輕軌交通系統法》法案。 (吳泳欣攝)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氹仔線接駁澳門媽閣站工程預算不超過45億元。(吳泳欣攝)

輕軌氹仔線預計明年通車,政府成立輕軌公司工作仍在進行中,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17)日表示,爭取今年底或明年初成立。輕軌氹仔線明年通車後,政府下一步計劃是進行氹仔線接駁澳門媽閣站工程,羅立文表示,工程預算不超過45億元,保守估計2024年會完成工程並投入營運;但假如事情順利的話,或者2023年亦可完成。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下午舉行會議,分析及討論《輕軌交通系統法》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列席,他在會後接受傳媒訪問時首次透露氹仔線接駁澳門媽閣站工程預算,並解釋45 億元預算已包括媽閣站的建設、連接氹仔和媽閣的路段、列車及系統設備。至於輕軌石排灣線工程方面,羅司希望爭取明年初公開招標。

有關成立輕軌公司問題,三常會主席黃顯輝會後引述政府表示,未來輕軌公司成立後,會以公共批給合同方式,將輕軌服務營運批給出去;批給對象可能是私營公司,亦不排除會交給政府部門。

政府或成立全資擁有公司

政府代表向三常會解釋,按現時情況,估計沒有其他人有興趣投資輕軌公司,因此,估計極大可能是由政府全資擁有,所以,《輕軌交通系統法》法案在對「運營者」定義的表述中,建議「運營者」是指負責執行輕軌營運的公共或私人實體。對此,三常會表示,假如日後由政府部門負責輕軌營運,有關工作應涉及到跨部門協作問題,建議政府在法案中對此有所規範,賦予承批部門有關權責。

另外,黃顯輝(下圖)又引述委員表示,看不到法案對輕軌系統的規劃及興建有所著墨,羅司則回應,有關問題會等日後在擬定公共批給合同時作處理。羅立文早前在立法會表示,建設輕軌順序一直是:一、先完成氹仔線及輕軌車廠,預計2019年底開展營運;二、氹仔線接駁至媽閣站;三、氹仔線接駁至石排灣,倘今屆政府尚有時間,政府會開展由北安碼頭經新城A區至關閘站的東線計劃,至於澳門線則排在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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