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與食安中心聯合檢獲

未經檢疫食材約285公斤
20/1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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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檢疫食材約285公斤
未經檢疫食材約285公斤

(澳門海關與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共檢走蔬菜約220公斤、肉類28公斤、家禽20公斤、加工食品2公斤、醃制及豆類制品15公斤。)

澳門海關與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於本月13、17及18日在本澳市內採取聯合行動,打擊涉嫌銷售及走私未經檢疫食材的活動,期間有9間食肆及9名水客被查獲,共檢走蔬菜約220公斤、肉類28公斤、家禽20公斤、加工食品2公斤、醃制及豆類制品15公斤;另外在其中1名水客身上緝獲未完稅香煙22包(共440支)。民政總署將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對涉案食肆及水客作出起訴,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而上述走私未完稅香煙的水客,海關以違反《對外貿易法》對其作出檢控,一經定罪,可被科處澳門幣5千元至10萬元罰款。

海關及民政總署同時呼籲,市民若懷疑有食肆購買來歷不明的肉類、家禽、蔬菜作為食材,或發現有非法進口肉類、蔬菜收集點時,請即向海關或食安中心舉報。海關熱線2896 5001、食安專線2833 8181。

(編輯:孫渝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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