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行政程序法典》專責小組

達成初步共識
23/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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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初步共識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下設的跟進《行政程序法典》檢討專責小組,前天(21日)下午在法務局舉行首次會議,就修訂《行政程序法典》的工作部署聽取各成員的意見。會議由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主席、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主持。出席會議小組成員包括蔣朝陽(協調員)、米萬英、何偉寧、JoséCândidodePinho、劉德學、沈振耀、婁勝華、曹錦俊(代表高炳坤)、李煥江和杜慧芳。

法務局昨(22)日表示,為加快推進行政程序改革,提升特區政府管治水平和行政效率,全面檢討澳門現行《行政程序法典》,並在此基礎上根據澳門社會的最新發展和配合特區政府智慧城市與電子政務的工作部署,已成為當前行政法務領域裡的一項重要工作。在會議上,各成員就《行政程序法典》的檢討修訂工作發表意見,並就《法典》檢討修訂的立法方向、應依循的基本原則,以及要解決的主要問題達成了初步共識,也就《法典》檢討修訂工作的工作計劃等問題進行了廣泛的交流。

與會者認為有必要修訂《法典》

與會成員一致認為,為提升特區政府施政效能,配合特區智慧城市與電子政務發展需要,確有必要檢討修訂《行政程序法典》,以實現簡化行政程序,提升行政效率,確保行政程序在遵循合法性的前提下促使公共利益的實現和保障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立法目標。

陳司:有序開展檢討工作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在會議上指出,期望透過專責小組各成員在行政法學理論和實務方面的豐富經驗,對《行政程序法典》的修定提出專業意見和建議,並要求專責小組協調員在會議討論內容的基礎上,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有序開展檢討《行政程序法典》的各個階段工作。最後,陳海帆感謝專責小組成員的奉獻精神,並相信《行政程序法典》的檢討修訂工作能順利進行,並最終為完善《行政程序法典》提出建設性的解決方案。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下設跟進《行政程序法典》檢討專責小組,前天召開首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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