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袋徵費僅為首步

減塑環保任重道遠
22/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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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塑環保任重道遠
減塑環保任重道遠

行政會完成討論《限制提供塑膠袋》法律草案,將提交立法會審議。法案建議對零售行為中提供塑膠袋實行一元「徵費」,預計初期可以減少一半以上膠袋使用。但相較早已實行「限塑」的鄰近地區,本澳環保工作落後不止十年,尤其多種原因下,即便膠袋徵費,塑膠垃圾仍漸現「回朝」現象,當局應予以關注,並總結經驗,提早應對。

塑膠產品難以降解,對環境的危害不必多講,尤其是含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也會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最終受害者也是人類。有數據顯示,全球每年約有800至1,300萬噸塑膠被丟入海洋,聯合國環境署的報告預估,每年會對全球海洋造成130億美元的傷害。

實際上,「膠袋徵費」在本澳社會早已達成共識, 當局雖早於2014年就表示爭取2015年初就「膠袋徵費」方案展開諮詢,至2015年初再被追問時表示計劃於第三季諮詢,隨後每每被傳問進度都各有說辭,至今多年方才踏出第一步,而且還是最初的一步。

回看內地,自2008年6月1日就已經開始實施「限塑令」,規定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實行之初成效顯著,一年之後,全國超市塑料袋使用量減少了三分之二,減少塑料消耗約27萬噸。

但更值得注意的是限塑的後效應。其後受價格、需求等多種因素影響,以及外賣、快遞等新業態的發展對塑膠袋產生剛性需求,塑膠垃圾逐漸出現「回朝」現象,「限塑令」成效也在逐漸消弱。

有國際環保人士直接認為,更好的管控與更有效率的回收,是解決全球塑膠廢棄物危機的核心。更有意見預估,全球僅有14%的塑膠獲得回收。因此,本澳是否應該思考在大力推廣限塑的同時,也不要忽視垃圾分類回收。

政府也表示在減廢方面尤其針對塑膠問題已展開一系列工作,包括推動各方面宣傳。但正如當局曾坦言垃圾分類回收情況不理想,對策同樣是會加大力度宣傳。宣傳教育固然重要,但除此之外,是否需要讓社會見到更實際有效的工作,放遠目光、多管齊下去思考解決未來可能出現的問題呢?相信這一問題只有當局才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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