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企業參與惠及全澳市民

議員促強制執行央積金制度
20/0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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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全澳居民養老福祉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草案本月8日正式出台,但勞資雙方對草案內容仍有保留,甚至有聲音質疑草案既非強制性,又缺乏明顯政策優惠,中小企參與的積極性存疑。立法會議員李靜儀認為,央積金只有強制性執行才能保障企業的參與度,若一拖再拖反而令更多市民無法受惠。有學者建議,現時博企僱員近15萬人,當局可以考慮在博企先行先試。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草案本月8日正式出台,由於現時博企僱員將近15萬人,有學者建議當局可以考慮在博企先行先試。(鄭健勳攝)

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日邀請立法會議員、學者等,與市民一同探討《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

對於法案建議央積金制度先以非強制方式試行,有市民發言稱,贊同政府先以非強制性方式推行央積金制度,因為擔心強制執行會加重中小企業的經濟負擔,而成本最後只會轉嫁至消費者身上,導致物價上升。

立法會議員李靜儀反駁指,政府早於2008年已提出社保養老保障體系改革方案,直至八年後才推出僅為非強制性的央積金制度,當然難以保障企業的參與度,加上當局表明,三年後才再研究是否變為強制性,認為政府一拖再拖,令現時已年屆中壯年的僱員,當正式實施強制性央積金時,已達退休年齡,無法受惠於強制性央積金制度,她促請當局盡快為設立強制性的央積金制度定出期限。

立法會議員李靜儀認為,強制性推行央積金制度才能保障企業的參與度。(鄭健勳攝)

學者建議博企先行先試

至於如何提高企業對非強制性央積金制度的參與,理工學院社會工作學課程副教授賴偉良指出,現時博企僱員將近15萬人,建議當局可以先行先試方式,規定博企需要與僱員一同參加非強制性央積金制度,同時要求所有受政府資助的社團及學校,在聘用僱員時都必須參加央積金制度。

論壇又探討法案其他內容,如法案建議央積金制度採用「權益歸屬」方案,即僱員工供款滿三年後離職,有權取得僱主供款部分的三成,若不滿三年則無法領取僱主供款部分。李靜儀認為,上述法案內容對建造業、零售業等人員流動性大的行業僱員保障度不足。她解釋,現時本澳共有13,200名餐飲業從業員、逾48,000名建築業從業員,但一般都以短期勞動關係模式簽約,假如工程項目於三年內完工,僱員則無法領取僱主的供款,變相令央積金制度失去退休保障的作用。

理工學院社會工作學課程副教授賴偉良亦認同,作為退休保障制度,「權益歸屬」比率會削弱退休保障。他以香港及新加坡的央積金制度為例,指出兩地都規定,無論是僱主及僱員的供款存入央積金戶口後,僱員必須到65歲退休後,才可以提取,當中並沒有設立「權益歸屬」比率方案。

理工學院社會工作學課程副教授賴偉良建議,當局可以考慮在博企先行先試。(鄭健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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