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賠償出現糾紛難免

劉德學:使用仲裁可加快進程
28/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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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德學:使用仲裁可加快進程
劉德學:使用仲裁可加快進程

時事節目「澳門論壇」討論目前正在諮詢的《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 (梁雄業攝)

法務局局長劉德學(中)表示,利用仲裁解決紛爭目的是希望快速解決爭議,以免影響都市更新的進程。(梁雄業攝)

政府目前正就《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公開諮詢,由於都更涉及重建、賠償、樓換樓等,諮詢文本更建議調低樓宇業權百分比,有機會出現「強制收樓」情況,法務局局長劉德學昨(27)日在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表示,為加快解決都更糾紛,諮詢文本建議引入「必要仲裁」機制,即涉及都更的爭議應先透過仲裁方式解決,不可直接向法院提訴,若對仲裁裁決不服,再向法院提起司法上訴。

業權人不同意等各種情況而無法達成共識,故需設立快速解決糾紛機制。諮詢文本提出多元解決爭議的機制,都市更新時若出現賠償等爭議,需要先行使用仲裁機制解決,包括調解及必要仲裁等。必要仲裁即涉及都更的糾紛或爭議應先透過仲裁方式解決,不可直接向法院提訴。仲裁具有「一裁終審」、裁決與法院裁決同等效力特質,不滿仲裁結果可進行司法上訴,利用仲裁解決紛爭是希望快速解決爭議,以免影響都市更新的進程。

以仲裁解決爭議對市民有利

大律師石立炘認為以仲裁解決都市更新的爭議,對市民普遍有利,但當局需向公眾推廣仲裁機制,讓市民對法院外的仲裁有信心。

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梁彥邦則建議,若不滿都更仲裁結果,可即時向中級法院上訴,若由初級法院做起,將會使用不必要的時間;劉德學認同梁彥邦的憂慮和擔心,文本列明使用仲裁的目的亦是希望快速解決爭議,整體操作時將根據不同情況找出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權益。

劉德學又指,雖然目前特區政府換屆在即,目前推出都更諮詢文本,不會影響新一屆政府的工作,因都更具連續性及長期性,將來亦是長遠的社會工作。

重建增加容積率是選項

至於未來重建樓宇時,能否放寬樓高或容積率?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廳長麥達堯表示,都更後的樓宇都要遵從目前《文遺法》、《土地法》、《防火條例》等法例限制,如《文遺法》列明限高的話便沒辦法更動,但其餘狀況下,增加容積是一個選項,但亦要考慮對區內交通等影響。石立炘回應指,長遠來說《防火條例》以及其他建築方面的規定等,值得仔細研究比較,長遠要用一個比較創新大膽的思維,去解決都更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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