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火災

立法强制定期檢查消防設施
30/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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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强制定期檢查消防設施
立法强制定期檢查消防設施

黑沙環中街廣福祥花園火警,揭露舊樓公共設施維修保養及管理問題,火警揭露大廈消防設備欠缺管理及維修保養,以致發生火警時消防系統未能發揮作用,反映有必要盡快修訂法例強制大廈業主及住戶定期檢查樓宇公共設施,包括消防設施、電力裝置等,以及賦予消防執法權,加強樓宇消防執法。

廣福祥花園火警發生後,大廈消防設施被揭出連串問題,樓層隔火室防煙門大部分打開,部分已損毀多時但沒有維修,火警鐘失靈,消防喉水壓不足,滅火筒過期十多年未更換,緊急逃生出口照明燈不能正常運作,後樓梯堆滿雜物,包括建築廢料、玻璃箱、床墊、甚至化寶盆等。

大廈防煙門主要作用是一旦發生火警可有效阻隔火勢及濃煙蔓延,必須長期關上,樓梯更不能放置雜物,阻礙逃生。根據《消防安全規章》,滅火筒必須每年更換,但火警後揭發大廈有滅火筒過期13年未更換,早在2006 年中已到期,大廈管理公司表示早已通告業主會,但因集資問題業主間未能達致共識,更換滅火筒問題便不了了之。

根據政府地籍局資料,截至今年6月,本澳有近5,200 幢30年或以上舊樓,廣福祥花園火警發生後,舊樓維護問題社區團體不約而同表示關注,尤其消防設備及電力裝置,指出本澳不少大廈為方便管理,人為將消防系統關閉,以免警鐘日常誤鳴,以及防止有人濫用消防喉用水,例如用作洗車等,建議政府相關部門加強宣傳防火安全意識,確保大廈住戶不應隨意使用消防系統用水。

本澳《消防安全規章》自1995 年6月生效至今已逾24年,早已不合社會發展,消防局沒有執法權,雖然不定期抽查全澳樓宇消防設施,包括防煙門、走火通道、警報系統等,縱使發現違規情況,只能通知權限部門執法。廣福祥花園火警疑因電箱老舊電線短路引起,舊樓因電力裝置老化缺乏維修引致停電或火警時有發生,樓宇供電設備要靠業主養護,然而許多樓宇根本沒有業主會,沒有管理公司更沒有設立維修基金,同時,因業權問題要取得共識集資檢修亦存在困難,有必要立法強制樓宇業主定期檢測及維修供電裝置,特別是樓齡30年以上樓宇,應強制一年一檢,維護公共安全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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