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法施行細則下月中生效

設突發事件對應五級預警體系
21/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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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突發事件對應五級預警體系

行政會完成討論《民防法律制度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草案。發言人張永春介紹時表示,行政法規引入突發公共事件風險的預警制度。建立與突發公共事件狀態相對應的五級預警體系,明確評估民防風險和發布預警的主體責任,訂定預警的發布及後續程序,以便政府與公眾因應不同的預警級別作出應對。

同時,行政法規規範編制民防規劃;訂立志願協防管理以及訂定志願者保險的受保範圍、保額等具體內容;恆常開展公民教育;就民防架構運作、動用救災資源等訂定基本的管理規定。行政法規將與《民防法律制度》法律同日於今年9月15日生效。現行民防規劃應在行政法規生效後一年內配合適用的法例。(編輯:劉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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