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警察總局》法案一般性通過

黃少澤:不存在職能過渡問題
16/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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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少澤:不存在職能過渡問題

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警察總局》法案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議員蘇嘉豪在會上指,今次涉民防法後的職能調動和重整,兩屆政府對於是否設立民防部門有截然不同的態度。颱風「天鴿」前,由保安協調辦公室統籌民防事件,負責統籌預防和應急兩部分;「天鴿」後,改由保安司全權統籌。而上屆政府使用相當長時間指要成立民防協調局,如不是今屆政府轉軚,相信有關工作已準備得「九九十十」,他詢問政府當時民防協調局的工作會如何過渡至警察總局?編制和組織架構上怎樣可做到無縫結合?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2017年4月28日前,民防工作由保安協調辦負責,在4月28日將有關工作納入警察總局。而在2017年8月「天鴿」發生後,當時行政長官認為民防體制不適合應對有關事件的需要,所以從法制上完善及體制上優化。

他稱,基於精兵簡政需要,所以今屆政府不再單獨成立新的局。他又指,修改法案不存在職能過渡問題,因有關職能本身已經屬於警察總局,只是在不成立新局的情況下,繼續由警察總局負責有關職責。

至於編制和架構方面仍在討論當中,在本法案通過後,再由行政會再作討論,使警察總局能完整應對民防事件。他又指,在增加職能後會適量增加人手,但強調不會大量增加,會盡量從紀律部隊中抽調人手。現時警察總局約有50多人負責民防工作,隨著工作開展將抽調更多人手,以完善有關工作。(編輯:梁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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