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規範集會權及示威權法律為1993年法律

張司:社會對示威遊行法律理解不同
26/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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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社會對示威遊行法律理解不同

針對當局指外僱無示威遊行權,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相關事件是治安當局執法過程引致法律方面的理解,並已經給出詳盡法律方面解釋,自己暫時無補充。

經過傳媒追問,張永春解釋稱,規範集會權及示威權的法律為1993年的法律,當時尚未有《基本法》,社會對法律條文背景、規範對象及適用範圍等有不同見解很正常,治安當局未迴避相關問題,而是做出詳細解釋和論點,如果社會有不同看法可以繼續探討,如果事件當事人認為權益受損,可以透過正常途徑釐清事件。

(編輯:劉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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