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仿歐盟設通行證模式

減省本澳金融業入駐大灣區門檻
24/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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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省本澳金融業入駐大灣區門檻
減省本澳金融業入駐大灣區門檻

爲滿足在內地工作、生活的澳門居民和企業對跨境金融服務的需求,近年來澳門金融機構對於進駐橫琴的訴求越來越强烈,但目前實際成功進入橫琴的澳門銀行、保險類機構數量仍相當有限。有立法會議員建議,特區政府與內地相關部委參考歐盟銀行聯盟模式試行金融業「通行證」程序,由本澳金融部門審批後向內地報備,減省跨域審批程序,放寬澳門金融機構入駐大灣區的准入門檻。

在今(24)日舉行的立法會全體會議上,議員崔世平指,2019年已取消了外國和港澳地區銀行在內地設立分行的總資産要求,但銀行機構的准入仍然需要中國銀保監會審批同意;而對保險公司方面,符合總資産50億美元准入要求的澳門機構則僅有兩家。

崔世平指出,例如歐盟在推進一體化過程中都有遇過類似問題,爲解决成員國金融機構跨境拓展業務的問題,歐盟實行「通行證(Passporting)」程序,對於歐元國家及參與上述「單一監督機制」的其他歐洲國家,成員國的次級規模銀行或金融機構,僅需獲得母國金融監管當局的審批許可,並由母國金融監管當局通知歐洲央行及東道主成員國作備案後,就可以在「單一監督機制」下的其他成員國內設立分支機構,或開展金融業務銷售金融産品。

崔世平認為,歐盟的做法對加快琴澳金融深度合作實踐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建議特區政府與內地相關部委研究以橫琴新區爲試點,共同訂定適用於經澳門進入橫琴提供服務的金融機構的准入標準。讓有意到橫琴開展業務的澳門銀行、保險機構,只需向澳門監管實體,例如向金融管理局申請及獲審批後,經由當局通知廣東省相關金融監管部門作通報備案。獲准「通行證」的合格金融機構,無須再次經由內地金融監管部門進行准入審批,也無須在內地單獨設立子公司即可在橫琴展業,減省跨域審批程序。

他又建議經此制度進駐橫琴的澳門金融機構,由澳門金融管理局根據澳門的銀行和保險法律法規實行監管,並根據中國銀保監會的監管要求,定期向銀保監會披露信息。(編輯:吳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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