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合區方案】吸引澳門居民創業就業

個人所得稅超澳門稅負部分免徵
05/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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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超澳門稅負部分免徵
個人所得稅超澳門稅負部分免徵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提到,要吸引澳門居民就業創業,促進境內外人才集聚。其中澳人在橫琴工作的個人所得稅超過澳門稅負部分將予以免徵。

《方案》提到,合作區將允許具有澳門等境外執業資格的金融、建築、規劃、設計等領域專業人才,在符合行業監管要求條件下,經備案後在合作區提供服務,其境外從業經歷可視同境內從業經歷。支持在合作區採取便利措施,鼓勵具有澳門等境外資格的醫療領域專業人才依法取得境內執業資格。

高水平打造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中葡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等一批創客空間、孵化器和科研創新載體,構建全鏈條服務生態。推動在合作區創新創業就業的澳門青年同步享受粵澳兩地的扶持政策。採取多種措施鼓勵合作區企業吸納澳門青年就業。對在合作區工作的澳門居民,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澳門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

高端人才所得稅上限15%

另外,要制定吸引和集聚國際高端人才的政策措施,大力吸引「高精尖缺」人才,對符合條件的國際高端人才給予進出合作區高度便利,為高端人才在合作區發展提供更加優質服務。對在合作區工作的境內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對享受優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粵澳雙方研究提出,提請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審定。完善外國人才簽證政策,便利國際人才參與合作區建設。支持引進世界知名大學。建設國家級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

合條件企業減按15%徵收企所稅

完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合作區符合條件的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將有利於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產業全部納入政策範圍。對企業符合條件的資本性支出,允許在支出發生當期一次性稅前扣除或加速折舊和攤銷。對在合作區設立的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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