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快到理工學院或勞工局辦理

未報讀房地產經紀有關課程者
06/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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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報讀房地產經紀有關課程者

房屋局昨日呼籲仍未報讀房地產經紀有關課程者,應及早於辦公時間前往房屋局房地產中介業務辦事處,提交報讀課程申請表及相關文件。房屋局稱,目前持有臨時准照的房地產經紀有4,000多個,當中有部份因未符合合格完成高中教育之從業要件,按《房地產中介業務法》規定須在准照有效期今年6月30日屆滿前,完成有關補充課程並符合相關的從業要件,且獲發房地產經紀准照,方可持續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

根據《房地產中介業務法》規定,房地產經紀臨時准照持有人,若未能符合「合格完成高中教育」的從業要件,在參加由澳門理工學院開辦的「房地產經紀從業要件補充課程」並通過考試後,可獲豁免「合格完成高中教育」規定的從業要件。

有關人士完成上述補充課程後,方可報考勞工事務局舉辦之「房地產經紀技能測試」,並須考獲合格成績才能申請房地產經紀准照。上述課程由昨(5)日起開始註冊,預計開辦兩班,分別於今年3月份逢星期二及四,4月份逢星期一、三及五上課。房屋局呼籲仍未入讀的人士應儘快到澳門理工學院(右圖)或勞工事務局辦理註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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