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法》配合深合區建設

助力現代金融業發展
19/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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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永春表示,在本澳整個現代金融體制發展和完善仲,法律方面仍有很多工作要做。(李燊攝)

行政會完成討論《信託法》,被問及將來會否適用於深合區,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主席陳守信表示,《信託法》基本不會改變現時法律體制,特別是民法方面,強調現時推出《信託法》主要是建立財富管理制度,有助推動本澳現代金融業發展。

他續稱,財富管理業務隨著本澳回歸後不斷增長、財富有一定累積,對財富管理服務有一定要求,現時本澳有接近40萬個財富管理戶口,處理超過澳門元2,000億元的資產。而在上個月,國家與港澳特區一同推出「跨境理財通」試點,將來對本澳財富管理業務有推動作用,預計將來在深合區,乃至大灣區的發展裡會與本澳金融體系融合發展,現時的《信託法》正正就是配合這方面的工作。

若本澳制度具優勢或可在深合區引用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補充表示,相對周邊國家和地區,本澳(財富管理)制度滯後,因此當局不斷完善金融體制和法律制度,強調《信託法》依然是民商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份。至於深合區方面,在《總體規劃》表明民商事制度方面有條件可適用本澳法律,又稱到時要有所比較、有所對比,若澳門制度在民商事方面在深合區發展、產業發展具有優勢,「咁我哋就引用」。他補充指,若本澳制度本身已經不先進,我們需要努力完善制度。

有傳媒問及,《信託法》後是否可以預見本澳與橫琴合作帶動本澳金融業發展?張永春回應指,《信託法》只是現代財富管理的必要法律制度,整個金融法律體系相當複雜,《信託法》只是其中一個具體的組成部份,不代表若《信託法》延伸到深合區就意味「成個現代金融發展嘅法律制度就OK了」,本澳整個現代金融體制發展和完善,法律方面仍有很多工作要做。(編輯:李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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