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爭6月賭牌到期前完成立法

立法會今討論《博彩法》法案
24/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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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24)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一般性討論及表決《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案。法案於上周二(18日)方正式提交立法會,隨即獲安排於五日後,即今日提上全體會議一般性討論及表決,若獲通過將提交常設委員會細則性討論,通過後再提交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六個賭牌批給合同將於今年6月屆滿,當局期望新法案趕及今年6月賭牌到期前完成立法並於公布翌日生效。

決定澳門博彩業發展方向的《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案,今日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討論及表決。(資料圖片)

行政長官辦公室在提交立法會草案的理由陳述中指出,《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案,旨在為達至推動娛樂場幸運博彩業持續健康發展、完善行業監管,以及預防博彩業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法案主要內容包括明確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制度的主要目的,包括需在維護國家及澳門特區安全前提下進行,促進澳門經濟多元及可持續發展,配合澳門打擊跨境非法資金流動及反清洗黑錢政策及機制。

法案訂明最多批給六個賭牌

法案訂明娛樂場幸運博彩批給數量最多六個,明文規定禁止轉批給,批給期間不得多於十年,在例外情況下可延長最多三年,總期間不超過13年。

法案新增規定,為讓承批公司善用賭枱及博彩機,以行政長官批示訂定賭枱及博彩機總量上限及每張賭枱及每部博彩機每年毛收入下限。另外,限制博彩中介僅可為一間承批公司提供服務,新法案文本對博彩中介人業務作出嚴格規範,大幅修改有關博彩中介人條文,規定未來每一博彩中介僅可於一間承批公司內從事博彩中介業務,不得透過他人以其名義從事博彩中介業務,股東、行政管理成員、僱員及合作人除外,以及博彩中介只可收取佣金。

法案要求衛星場三年內退場

法案建議加強對承批公司、參與博彩業人士及公司的資格審查及監管機制,明確受資格審查對象範圍,訂定審查適當資格時應考慮的標準,以及不具適當資格的後果,並提升澳門永久性居民常務董事佔股比例至15%。法案明確承批公司需履行的各項義務,須承擔的社會責任,以及監管博彩中介業。法案規定娛樂場必須設在承批公司的不動產內,並為此設定三年過渡期,使承批公司可於合理期間處理相關娛樂場(衛星賭場)問題。

政府建議法案自公布翌日起生效,以配合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的公開競投程序的有序展開。

當局期望新《博彩法》能趕及今年6月賭牌到期前完成立法,並於公布翌日生效。(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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