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初步研究設離岸廢料堆填區

預算逾150億元須向中央申請
28/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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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逾150億元須向中央申請

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跟進特區政府2021年度預算中期報告的執行情況的內容跟進,以及2021年第二季度及第三季度的投資預算(PIDDA)執行報告。委員會主席黃潔貞會後向傳媒表示,委員會較關注第二季環保局新立項的離岸廢料堆填區建造工程,預算達155.9億元,執行期直至2045年。黃潔貞引述政府代表強調,155.9億元只是現階段的粗略估算,且由於項目在85平方公里海域建設,仍須向中央申請。政府代表又解釋,項目是參考新加坡的生態島建設,用途主要用作於處理建築廢物。黃潔貞又引述環保局方面表示,由於垃圾焚化後會產生飛灰的危險物質,需要有設施作有關處理,因此需要第二期的飛灰堆填區建築工程,執行期由2021年7月到2032年的12月,執行期大約為12年的時間,項目的預算為19.9億;環保局方面解釋,現階段已開展有關的環評工作,選址的工作亦已確定,逐步進入設計和招標的階段。

根據資料顯示,政府在2021年第三季經核准投資預算實際開支86.3億元,執行率46.4%。截至第三季有273個項目,其中七個是新設立,包括預算近20億元的第二期飛灰堆填區建造工程,以及預算為800萬元購置近營地大街的24號建築物趙家大屋,經諮詢文遺會,認為具文物價值。同時還有造價4.5億多元的南灣終審法院大樓建造工程、在北安01地段建造新聞局永久檔案儲存倉以及新口岸填海區6B地段政府辦公大樓,行政公職局方面亦將重啟購置移動辦公基礎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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