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教育長遠是首要目標

團體促需推「污染者自付」觀念
16/0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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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促需推「污染者自付」觀念
團體促需推「污染者自付」觀念

環境保護局自成立之初一直對本澳環保工作作最大努力,目的是為社會及經濟健康發展構建良好生態環境。環保學生聯會會長陳俊明受訪時表示,《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21-2025)》對比首份十年規劃,雖然只是訂定五年規劃,並在原本基礎上追求做得更好,首要是推行長遠環保教育,讓大眾有正確環境保護觀念,更好地保育「綠色澳門」。

「污染者自付」是當務之急

本澳垃圾回收已推行近20年,很明顯是近五年的回收率、參與度和廢棄物潔淨度質量上都顯著提高,陳俊明表示,新規劃仍然是著重自願性的參與垃圾分類,如「環保加Fun站」、環保團體舉辦的回收街站,事實上在過程中政府仍需投入大量資源配合,此舉在環保教育上不是長遠之計,冀市民都能理解「污染者自付」的概念和背後意義,需強調並非污染者自己付出,由政府幫忙處理廢棄物等後續事宜,而是從根源減廢。

市民需有正確環保觀念

陳俊明建議在立法的前提下,需制定長遠的環保教育。他表示,日常家居少規模垃圾由政府進行處理相對是合理,但若出現「過度掉垃圾」情況,如大型傢俬遺棄在街頭垃圾桶旁,反映市民需要有正確對待環境保護的觀念。另外,推廣減廢類型海報、政府的宣傳單張上都未曾提及垃圾收費的原因,導致市民不明白收費用意為何,其實背後意義是為求減少不必要的環保負擔,降低垃圾污染情況,以及減輕政府在這方面所投放的人力資源。

環保教育長遠是首要目標,讓大眾有正確環境保護觀念,更好地保育「綠色澳門」。(資料圖片)

環保學生聯會會長陳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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