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難再用平常眼光看待國家安全

黃司:修法涵蓋非暴力手段
27/08/2022
22490
收藏
分享
黃司:修法涵蓋非暴力手段
黃司:修法涵蓋非暴力手段
黃司:修法涵蓋非暴力手段

中總副理事長黃國勝表示,是次修法涵蓋非暴力手段、公然煽動騷亂、任何個人組織或團體作出危害的行為,有助確保特區長治久安的法制。(陳宇東攝)

黃少澤表示,國安已未必是暴力方法,或者其他嚴重非法手段比比皆是。(陳宇東攝)

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首場公開諮詢會專場第二場,今(27)日於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東廳舉行,今日專場主要面向經濟界別人士。

諮詢會上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黃國勝首先發言,他表示認為同局因應國內外局勢修改《國安法》中總堅定支持修法,實事求是完善法律,完善執行程序,與內地及香港法律保持一致;他又指,是次修法涵蓋非暴力手段、公然煽動騷亂、任何個人組織或團體作出危害的行為,有助確保特區長治久安的法制。澳門經濟民生聯盟主席劉家裕則表示,期望政府藉著是次修法考慮研究現行《網絡安全法》的內容,以及國家和地區的安全視野,融入是次修法文本中,彰顯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的「國家總體安全觀」。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修法涵蓋非暴力手段、公然煽動騷亂、團體或個人作出危害國家或特區的行為,正正反映目前的國安風險;尤其是2019年香港「修例事件」以後,出現的一系列行為與上述三方面有關,涉及國安已未必是暴力方法,或者其他嚴重非法手段比比皆是。公然煽動騷亂方面,與刑法規定的參與騷亂不同,形成一個缺口,故加入公然煽動騷亂。現行法律規定對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危害國安行為作出懲處。黃少澤續稱,今時今日難再用平常眼光看待國家安全,是次將非暴力概念涵蓋到修法當中,完全符合國際慣例、澳門傳統及現實需要。

至於回應有關網絡安全方面,黃少澤指,《網絡安全法》在2019年底生效,是作為國家安全其中一部分進行立法;法律精神是澳門關鍵基礎設施的安全,包括公共與私人部分,與市民日常生活、福祉、社會運作等息息相關,並非管市民使用網絡的安全。他又稱,法律由生效至今運作良好,但市民使用網絡安全的意識有待提高,未來政府會就網絡安全進行重點宣傳和教育。 (編輯:陳宇東)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