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拒公開 原因或永遠成謎

檢察院確定 賴敏華死於自殺
19/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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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確定 賴敏華死於自殺
檢察院確定 賴敏華死於自殺

海關關長賴敏華被發現在海洋花園附近公園公廁死亡案,司法警察局昨晚發出新聞稿,於本月5日接獲檢察院檢察官對有關調查卷宗批示,結論賴敏華是死於自殺,但因未獲家屬同意及基於隱私原因不能公布,其自殺原因永遠成謎。

去年10月8日,時任海關關長的賴敏華(右)陪同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到龍爪角巡視反偷渡情況,三周後被發現自殺身亡。(資料圖片)

新聞稿引述檢察院檢察官調查卷宗批示結論:「綜觀卷宗的所有證據,案件顯示賴敏華應死於自殺,同時,卷宗沒有任何跡象顯示死者的死亡與犯罪活動有關。

因此,根據澳門《刑事訴訟法典》第259條第1款規定,決定將本偵查案件歸檔。據《刑事訴訟法典》第259條第3款及第4款規定,對有關人士作出相應通知。」

司警新聞稿表示,由於賴敏華女士生前為海關關長,其死亡令外界產生多種揣測,因此,檢察官不反對在徵得死者家屬同意的情況下,適當披露自殺的原因,以釋社會疑慮。為此,司法警察局隨即聯絡死者家屬,並於本月15日獲得明確答覆。因為必須尊重死者家屬意願及死者的隱私,司法警察局依法無權公布死者自殺的原因,請社會各界理解。

賴敏華於去年10月30日下午被發現陳屍海洋花園女公廁內。(資料圖片)

賴敏華於去年10月30日下午3時30分,被接報發現陳屍在海洋花園女公廁內,經司警及法醫調查,現場無發現任何遺書,但法醫官排除他殺。

司警在現場調查時,發現賴敏華的個人物品和一些藥物,現場的手提袋內有一把染血的美工刀,其雙腕、右頸均有美工刀所造成的銳器傷,但未發現任何反抗所造成的傷痕。

司警經與多名證人會面後,確定賴敏華被發現時衣物完整,未有任何凌亂,但有一塑膠袋套於頭上,現場所發現的藥物部分具有安眠作用。司警其後公布,經法醫剖驗,賴敏華是死於窒息。賴敏華終年5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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