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政府有需要重新調整政策重心,制定系統性方案提升本地青年就業競爭力。首要之務是建立"澳門青年就業保障計劃",規定所有獲政府資助的企業必須提供不少於30%的初級管理職位予本地青年及本地永久居民,並設立階梯式薪資補貼制度。同時應改革教育體系,推動"產學結合2.0",要求六大綜合度假村每年提供500個帶薪實習崗位,並承諾實習期滿後60%轉正率。針對中小企業,可推出"青年聘用稅務優惠 ",每聘用一名本地應屆畢業生及本地永久居民可獲3年50%薪金稅減免。
在平衡外僱與本地人就業方面,建議實施"外僱崗位審核機制3.0":一是建立動態外僱配額制度,按行業失業率調整外僱比例;二是設立"外僱技能轉移基金",要求聘用外僱的企業必須為每名外僱安排兩名本地學徒;三是推行"澳門人才認證計畫",重點培養本地青年擔任中高層管理職位。同時要優化橫琴政策,規定赴橫琴發展的企業必須將30%核心崗位留在澳門本地,並建立"澳門- 橫琴人才流動平臺",確保發展紅利雙向共用。這些措施既能保障本地青年就業權益,又能促進區域人才良性互動。
澳門創新發展研究會青委副主任 黃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