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八屆立法會選舉的競選活動期將於明(12)日午夜12時結束,13日為冷靜期。選管會提醒,在冷靜期和選舉日不可再進行任何競選宣傳,各候選名單及相關人士須留意並遵守選管會第1/CAEAL/2025號指引中的相關規定,共同維護選舉的公平與秩序。
根據選管會發出的第1/CAEAL/2025號指引,在9月12日午夜12時或之前,候選名單的受託人、候選人、提名委員會的受託人及張貼或容許張貼之人,必須移除或刪除於競選活動期內放置在任何地方、包括網上平台,內容能引起公眾注意某一或某些候選人,且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建議選民投票或不投票予此一或此等候選人的所有宣傳品、訊息或資訊,但可保留各競選總部或競選分部的一個招牌或橫額,以及於選管會指定位置所張貼的圖文宣傳品。
在冷靜期和選舉日,任何人包括候選名單受託人、候選人、助選團隊,以至廣大公眾,亦不應在公共地方穿戴一些印有候選名單序號數字、名稱、簡稱或標誌,可以明顯識別某候選名單的服飾或其他物品,以免構成違法宣傳行為。
在冷靜期和選舉日,選民如欲進一步了解各候選名單的政綱概要,仍可於選舉網頁(www.eal.gov.mo)和選管會指定張貼圖文宣傳品的位置(公共宣傳板)查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