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商業組合拳精準發力

政策紅利釋放大灣區發展新機遇
30/0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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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紅利釋放大灣區發展新機遇

近年國家在經濟領域的舉措頻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於2025年正式頒布實施,從國家層面將"兩個毫不動搖"原則寫入法條,為民營企業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優質營商環境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關於修訂〈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的進一步開放,標誌著港澳成為外資走進國家發展的核心通道,加上2025年12月海南自貿港已於正式完成封關並啟動運行,一個全新的開放體系正在加速構建,大灣區的"規則成熟區"和海南自貿港的"制度試驗田"正在形成創新閉環,為國家對外開放提供了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模式。

有商事就有糾紛,在此國家亦有多項舉措去配合發展,由我國發起的國際調解院於2025年10 月在香港正式成立並開業、《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及《粵港澳大灣區仲裁員名冊》的相繼出台、將於今年3月1日施行的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及將於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商事調解條例》。系列重要舉措體現了國家對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高度重視及對習近平主席的重要論述的具體實踐。

在堅持開放的道路上,國家更是在保障安全和民營企業權益的基礎上向外資敞開大門,大灣區作為國家高質量對外開放的"橋頭堡",處處商機湧動。可以預見,將會有越來越多的澳資、港資投入到合作區和大灣區,未來也可能吸引更多外資如葡語系國家走進來,形成多層次、寬領域的對外開放新格局。

未來,應依託合作區的"四共"機制及澳門"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構建優質跨域涉外解紛專家團隊,能夠進一步提升解決商事及勞動糾紛的質量和效率,使其成為內地與港澳、中國與國際商業合作的"糾紛解決穩定器"與"信任粘合劑"。當前處理涉港澳企業糾紛的實踐正發揮著重要的示範作用,能夠增強外資企業對在內地投資的信心,通過這些創新舉措,共同將合作區打造成為真正與國際接軌、具有全球競爭力的法治化營商環境高地,可著力把橫琴打造為"粵港澳商事/勞動爭議解決示範區",助力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及經濟發展,為新時代的改革開放事業貢獻獨特力量。

澳門經濟民生聯盟副理事長 粵港澳大灣區仲裁員及調解員黃淑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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