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6月份旅遊休閒業呈現短暫性放緩,本澳宏觀經濟上半年仍保持溫和擴張態勢,推算上半年GDP按年實質增長約為5%左右,約恢復至2019年同期的90%。宏觀經濟雖然平穩,但不平衡、不充分、不協調,經濟活力也不夠充足,消費者信心偏弱。
上星期(7月13日),國務院發佈《擴大消費“十五五”規劃》,明確要求“更好發揮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要深入實施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提升消費能力,優化消費環境,健全制度政策等等”。本澳“三五”規劃諮詢文本中亦明確提出“多措並舉擴大內需,持續推出並優化多元消費激勵活動,提升經濟拉動效應。”作為重要施政方向之一。
就此,本人提出以下三方面的心得體會和意見建議:
第一,從消費“需求”方面看,“高質量充分就業”是提升消費能力的根本。居民有高質量的充分就業和收入,消費底氣自然更足、預期更穩、信心更強,消費能力和經濟活力自然也會不斷提高。因此,在穩定就業數量的同時,更重要是促本地居民向上流動,深化實施高質量充分就業戰略和政策。
第二,從消費“供給”方面看,當前,線上、線下消費業態和環境是提升消費活力的基礎。豐富消費業態模式,優化完善消費環境,提升消費需求的便利度、舒適度、滿意度,才能進一步增強供需的適配性。因此,建議:1.加快推進“都市更新”、老舊區改造提升,建設社區15分鐘的便民、便商業生活圈;2.加強交通和公共停車場科學規劃,盤活具有重要歷史價值意義的存量文化和旅遊設施;3.鼓勵中小微企識變、應變、求變,加強線上、線下自主品牌、產品及服務轉型升級。
第三,對接國家《擴大消費“十五五”規劃》的精神和思路,研究編製澳門“三五”時期提振消費的政策措施,尤其是針對前瞻性的消費需求,未雨綢繆,提前做好規劃準備。例如:如銀髮消費/經濟、大健康消費、數字消費、體驗式消費、文旅融合消費等等。更好發揮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

澳門經濟民生聯盟監事長、立法議員柳智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