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經濟下的

「零團費」對策
25/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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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團費」對策
「零團費」對策

旅遊局局長文綺華昨日結束「促進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聯合工作委員會會議」後稱,會議上討論打擊「零團費」工作,但澳門作為自由經濟市場,很難以法律法規對此進行規範,未來會再強化與廣東省旅遊局的通報機制,以及加強旅客的教育和認知,從規範服務質量和行為方面提升業界。

世界權威市場調查機構歐睿國際於今年初公布,本澳在2014年全球最受歡迎旅遊城市中排名第六,僅次於第一名的香港、倫敦、新加坡、曼谷和巴黎。今個農曆年七天來澳旅客,較去年同期上升4%,世界旅遊排名與旅客量節節上升,對賭收連跌下的澳門來說,絕對是喜訊連連。但有導遊團體反映今年新春團客減少,擔心未來旅行團進一步下跌,影響生計;亦有商戶表示今個春節期間旺丁不旺財。文綺華早前出席公開場合時表示,未來會加強與外地的旅行社合作,希望轉向辦優質團,而非過去以低價團引客,又指低價團對本地導遊和經濟亦非好事,未來尤其會向內地旅客多宣傳理性消費,希望旅客學會選擇優質團,而非只以價格評估參團。

然而,低價團在港澳地區一直有市場。有內地旅客早前參加低價團赴港旅遊,懷疑因被迫購物爭執被打死,事件引起社會關注。雖然本地鮮有因為在零團費甚至負團費而產生的嚴重事件,但去年就有內地電視台記者臥底參與一個「零團費港澳觀光購物團」,結果行程中不斷被強迫購物,又被肆意添加收費項目,團友覺得行程與旅行社宣傳有巨大差異,於是與導遊理論,結果反遭導遊粗口辱罵。雖然事件沒有「搞出人命」,但經過這位內地電視台記者的「放蛇」行動,對本澳的優質旅遊形象打擊甚大,「趕客容易請客難」,本澳在經濟收益進入調整期的階段,實在是受不起這些影響聲譽的業界歪風。零團費一直被指是造成強迫旅客購物的元兇,所謂「零團費」,並非指參加旅行團的內地客無需付團費,而是內地旅行社以極低團費招徠,然後不付出接待費就把這些旅行團交給港澳的接待旅行社接待。甚至有些港澳接待社反支付接團費給內地旅行社來「買團」,接了這些「零接待費」甚至「負接待費」的旅行團,本地旅行社與導遊的生計,自然落在遊客透過購物和消費的回佣了,強迫購物消費,之後會發生的各種不愉快事件,又自然顯得順理成章。

既然有酒樓食肆可以賣「一蚊雞、一蚊龍蝦」,顧客普遍也不會認為沒有附帶條件,吃完走地雞龍蝦便放低兩元離開吧?無論多大力度去提醒內地群眾要留意團費合理性,仍難免有人會以貪平而挑戰「潛規則」的心態報團,即使明知「邊有咁大隻蛤乸隨街跳」,當不幸被劏時仍會一哭二鬧三上電視報章頭條,要整個澳門旅遊業與少數害群之馬一起陪葬,任誰都不能接受。零團費是自由巿場社會所容許存在的,劏客行為亦無關團費平貴,貴價團不等於不會劏客。但強迫購物消費等違規行為卻可以嚴厲打擊,當業界不再認為在本澳有強迫購物的可行性,零團費自然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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