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淫夫借酒性侵女事主

手闖禁區濕吻咬舌留罪證
01/1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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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闖禁區濕吻咬舌留罪證
手闖禁區濕吻咬舌留罪證

一名34歲張姓男子涉嫌上月19日凌晨在新口岸海立方娛樂場附近的一個僻靜處石級樓梯,對妻子的一名女同事進行強吻和伸手入對方內褲等性侵行為,最終女事主趁涉案男子伸舌頭入口時咬傷對方逃脫,其後報警求助。涉案男子被捕後,現已被司警控以強姦罪移送檢察院處理,一經罪成,將面臨三至12年的刑期。

案中被捕男子姓張,34歲,報稱無業,內地人士;受害人則為一名20多歲的本地居民,與疑犯張某的妻子為同事關係。

案情指,上月18日晚上女受害人與一內地女友人及男疑犯妻子一行到新口岸某娛樂場玩樂時,遇見男疑犯張某,其後四人轉往到同區另一賭場內的酒吧消遣。

(19日)凌晨時份,受害人同行女友人先行離開,期間疑犯亦因與妻子爭吵後一起離開。不久後,疑犯獨自一人折返酒吧,並陪同受害人一起離開酒吧。直至同日凌晨3時許,二人途經海立方娛樂場外圍時,疑犯突然向女受害人示愛,並強吻對方,其後將受害人強行拉到附近一僻靜處石梯級作進一步性侵,期間伸手入受害人內褲,觸摸受害人下體,並企圖作進一步侵犯。混亂期間,受害人作激烈掙扎及反抗,最終趁咬傷對方舌頭逃離現場,其後報警求助。

司警上月30日拘捕疑犯後,疑犯雖否認犯案,又辯稱當時有關行為得到受害人同意;惟司警調查後發現,事發現場附近監控拍下受害人反抗及逃走等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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