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咎性教育是本末倒置
15/1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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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咎性教育是本末倒置
歸咎性教育是本末倒置

本澳再度爆出女童遭性侵事件,隨即有人在社交網站以「#Me Too」為題,爆出多年前也遭同一疑犯性侵,最後卻不了了之的案中案,成為西方「#Me Too」運動風潮後本澳第一宗「#Me Too」案件。案中教青局是否盡到責任,需要當局公布更多資料來釐清,但從教青局在回應事件時再次強調性教育的重要,可見站在保護青少年第一線的教青局,未有認清「#Me Too」運動的本質與重要性。

「#Me Too」運動將不同程度的性騷擾與性侵綑綁在一起,曾經引起一些爭議。摸一下大腿、搭一下肩膀,當然與強姦有程度上的區別,當中可能是錯誤的性試探、酒後的稍為越軌、或者自以為有趣的性玩笑,這些程度較輕的騷擾行為,往往會被認為是可以理解的、可以原諒的,甚至是可以允許的。「我只是開了個玩笑」、「我是喜歡妳才這樣」、或者「就碰了一下」,因為地位的不對等、因為場合環境的催化,或者因為關係的親近,許多輕度的性冒犯被無意識的允許,這種社會長期以來約定俗成的「寬容」,才是讓受害人第一時間說不出口的原因。而這才是「#Me Too」運動所要挑戰的。

下屬被上司突然摸了一下屁股,會不會立刻大聲斥責?多數情況下恐怕不會,一來對方是上司,二來無人看見無證據,也或者不願在工作場合挑起爭執,於是下屬只能安慰自己「可能是不小心」,於是這個行為不軌的上司有了下一次再吃豆腐、甚至得寸進尺的信心。色狼從新手變成慣犯,受害的人愈來愈多。這次事件中,那位78歲的涉案導師,不也辯稱「只是調整姿勢」?根據網絡上的爆料受害者所聲稱,甚至其父母都知道這名導師品行不端,卻只是要孩子「避開他」,如果孩子不知道甚麼是性騷擾,難道連父母都不知道?所有曾經遭受職場性騷擾、校園性騷擾的受害者也不知道?

是社會一直在默許一些輕微越軌的行為,為性騷擾與性侵罪行的存在不斷提供養分,促使孩子的父母、職場的下屬選擇「家醜不可外揚」、「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形成一個站在加害人立場的社會。

當社會遇到類似事件時只知道強調性教育的重要,彷彿是在指責受害者本身有錯,只會令受害者能夠得到的支持愈來愈少,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MeToo」運動真正教會我們的,應該是要認識到這種集體無意識的偏袒,真正要強調的應該是性別平權教育,以及性侵個案舉報知識的普及,令每個人,無論大人小孩都知道,當這種不幸發生在自己身上,有甚麼資源與管道能夠利用,需要經過甚麼樣的法律流程,又或者甚麼樣的證據才能有效指控,而不是只是教人「說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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