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議員堅決反對「四選三」方案

認為方案降低僱員勞動權益保障水平
13/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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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下午舉行全體會議,多位議員在議程前發言關注允許勞資雙方可協議將元旦、清明節、中秋節翌日及重陽節其中三日改在公眾假日享受(即「四選三」方案)。議員李靜儀認為,有關建議會削弱僱員現有強制性假期的保障,改變法律的本質,促請政府撤銷。她稱,政府不應動搖勞動基準底線和衝破僱員既有的權利保障。「四選三」方案重視的不僅是假期的日數,關鍵是對僱員既得假期權利的保障。

議員李振宇表示,政府只是將相關機制由最初的「十選三」改為「四選三」,此種修法思維和修法方式不但漠視民意,令公眾諮詢失去意義,更有違科學施政、民主決策的施政理念。他指,《勞動關係法》規定的十日強制性假日均有其重要意義,當中絕大部分傳統假日不但被本澳居民看重,甚至內地、香港及台灣地區亦都極為重視。倘引入「四選三」機制,則明顯有違法律設定該等強制性假日的原意,將導致傳統節日因脫離時間節點而失去過節意義,節日與節日文化之間的聯繫被人為掐斷,屆時傳統節日將變成空有其表、缺乏文化內涵的空殼。他認為,在引入選定部分強制性假日機制事宜上,不管是「十選三」抑或是「四選三」,本質均是降低僱員勞動權益保障水平。

議員林倫偉稱,本以為修法會進一步改善澳門的勞動基準,能為打工一族帶來更好的勞動保障,但修法建議中強制性假期「四選三」方案和非全職工作制度的設立,存在有減少勞工權益以及降低勞動基準的情況,「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議員梁孫旭表示,無論是「十選三」或「四選三」均堅決反對。他稱,有關做法只是移花接木、偷梁換柱,其性質同樣都是剥削僱員強制性假日休假的權利,降低本地勞動基準。他認為應放棄「四選三」方案,堅守僱員勞動保障的底線,維繫勞工法的原則精神。

(編輯:李倩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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