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審議醫療人員專業資格

非本地人考試通過後不可留澳實習
19/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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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人考試通過後不可留澳實習
非本地人考試通過後不可留澳實習

(議員黃潔貞及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面見傳媒。)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日上午就《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法案展開第3次會議,委員會提到非本地人實習錄取考試通過後不可留澳實習,認為應優先接納本地醫療人員。

會後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及議員黃潔貞面見傳媒,陳澤武指法案的新條款清楚列明新資格所具備的學歷與專業資格。陳澤武又指,本澳與非澳門居民的專業人員,只要符合所需條件,均可參加本澳的專業資格考試,陳澤武舉例,若中醫專業考試獲得世界認可,其他地區人士也可能來澳考試,將有利本澳推動中醫藥。然而陳澤武表示,本澳居民可參加考試後為期6個月的本澳實習,非本地居民則不可以參加本澳實習。

傳媒詢問非本地人不可在本澳實習的立法原意,會否導致吸納不到優秀人才來澳,黃潔貞回應指,條款只包含畢業後實習,如在學課程內有涵蓋實習,非本地居民亦可投報本地機構的實習;黃潔貞表示當局或擔心實習單位目前已未能完全吸納本地人才,才會作出相關制定。黃潔貞期望通過本澳專業考試的考生,特別是就讀中醫的學生,到內地或其他地方都能清晰表達具有澳門承認的資格,方便應徵工作。

(編輯:李倩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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