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A區擬建共同管道

有研究指社會效益高 澳電獲政府判給管理
13/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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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在新城A區建造共同管道,並直接判給服務予澳電。 (資料圖片)

研究報告建議的新城區公共管道剖面示意圖。 (土地工務運輸局研究報告圖片)

工程業界表示,建造共同管道或有效改善重複掘路現象。 (梁雄業攝)

黃承發

蕭志泳

為方便及有效管理地下管線,並減少地面道路工程,政府計劃在新城填海A區推行共同管道的建造。《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12)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及行政命令,因澳電在地下設施的建造及維護方面具有逾30年經驗,豁免公開競投「共同管道管理公共服務」,將有關服務直接判給澳電,並且相關合約由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作代表與澳電簽署。

共同管道指用作容納公共服務管線的結構物,管線包括電力、自來水、電信、交通信號等公共服務的管線。共同管道由特區政府規劃及建造,而管理方面則以尅服務的方式,直接判給澳電。

當局曾考慮在澳門半島開展共同管道工程,土地工務運輸局在2012年進行相關研究,結論指澳門街道較為狹窄,房屋密度高,加上地下管線複雜,較難在舊城區推動共同管道,建議優先於新城區考慮。

研究結論亦指,興建共同管道,對人口稠密的地區效益較大,也能大幅提升市容、整體環境、都市形象等。可利用新城填海區作為共同管道工程的示範區,以推動澳門共同管道工程。雖然共同管道初期投入成本高,但可創造高社會效益,有利澳門地區整體發展。

學者:舊區興建 難度大 成本高

澳門智慧城市聯盟協會理事長黃承發昨日接受本報訪問,認為新城A區暫未有建築物,建造共同管道較為容易,而澳門半島地下管線已成「蜘蛛網」狀,若進行改建共同管道,工程難度較大,成本也較高。他又稱,共同管道可解決重複掘路的現狀,建議政府可在「都市更新」中,考慮改建共同管道,為避免產生干擾,部分線路需因應自身特性作隔層處理,因此興建共同管道前要分析可行性,會否對其他地方產生影響。

澳門工程學會理事長蕭志泳受訪表示,若政府考慮在舊城區建造共同管道,需考慮經濟成本和必要性,避免因做而做。他舉例指,新馬路屬於繁忙地區,應該採用共同管道,但要研究施工點的面積和施工時間會否對居民造成影響,「大方向係好嘅,技術上都可以做到」。

每公里成本逾一億元

另外,蕭志泳認為,共同管道的費用難以估算,要考慮施工地的工程難度,如內港一帶靠近海邊水位高,工程難度大費用固然高;亦需考慮施工點面積大小,有否掣肘;若工程附近有建築物,會較無建築物的建築費用多約30%。

去年2月初,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澳門工程師學會就共同管道、地下空間規劃等議題舉行研討會。當時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許志樑透露,共同管道估計每公里的建設成本超過一億元,日後的管理費將由使用者攤分預計每公里每年的管理費達幾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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