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涉在台殺女友

傳下周出獄後願赴台自首
18/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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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下周出獄後願赴台自首

陳同佳(右)涉嫌在台灣謀殺女友潘曉穎。

觸發香港修訂《逃犯條例》爭議、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的殺人疑犯陳同佳,傳在牧師勸服下,願意出獄後到台灣自首。

陳同佳早前因洗黑錢罪被判入獄29個月,扣減刑期後最快下三(23日)獲釋。有傳媒引述消息人士指出,陳同佳知道自己犯下大錯,願意承擔罪責,希望外界給他改過機會,他並對死者家屬表示最大歉意,同時對其事件引發社會風波感到內疚。

報道表示,近月有牧師多次以神職人員身份到壁屋監獄探望陳同佳,建議他考慮到台灣自首,最終成功勸服對方原則上同意出獄後赴台自首,但陳同佳希望不會被台灣方面判處死刑。據指陳同佳的父親對自首建議有保留,擔心兒子或被判死刑,經過幾次與律師和兒子傾談後,才表示同意。報道又指,陳同佳出獄後會留港與家人短聚一小段時間,便出發赴台。

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接受港媒查詢時表示,現階段不便多言,下周初再談最新情況。處理案件的台北士林地檢署發言人邱智宏就表示,至今未有人就陳同佳會赴台投案與他們接觸,目前無法確認相關消息是否可信,暫不作任何評論。

而據了解,陳同佳獲釋後,香港法例上已無法再跟進,自首與否由他個人處理。

去年2月,20歲香港少女潘曉穎與當時19歲的陳同佳在台北共度情人節,卻遭陳同佳殺害。陳同佳獨自返港後,因為涉嫌盜竊女友財物被捕,過程中揭露事件背後涉及在台殺人棄屍,他於警誡下承認殺人,及後承認4項洗黑錢罪,但由於台港沒有引渡協議,無法引渡他到台接受調查,陳同佳最終因為洗黑錢僅被判處29個月有期徒刑。案件促使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及後演變成數月來的反修例示威運動。

(編輯:盧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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