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積金」對勞資欠吸引

一常會稱應改為強制性
15/0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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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會稱應改為強制性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首次審議《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關翠杏會後總結時表示,當局提出三倍稅務豁免,吸引已設立私人退休金的企業加入,奈何合符資格獲得三倍稅務優惠的公司寥寥可數,大部分「私退金」僱員參加「央積金」後,一切按原「私退金」計劃不變,缺乏參加誘因。

雖然當局稱希望循序漸進,分階段推動第二層養老保障,但一常會認為用稅務優惠作為條件,對企業吸引力不足,當局應將制度改為強制性,令企業明白他們遲早都要加入,如此成效更佳。

關翠杏表示,會上政府代表介紹,立法目的是為了建立第二層養老保障,至於法案達致的效果,是令本澳僱員退休生活更豐裕。政府代表亦透露,希望法案實施首兩年,先吸納已設「私退金」的241間公司及僱員參加,僱員人數約為15萬,佔全澳僱員35%;隨後第三年,再推動其他公司加入,並研究過渡到強制性。

會上委員質疑,法案為非強制性,吸引力成疑,政府代表解釋,參與公司的稅務優惠,可由現時減免一倍,增至減免三倍。然而,由於現「私退金」公司多為博企、尅公司、餐飲零售、社服機構、銀行、學校等,議員質疑,博企及尅公司,繳納的是特別稅,不在上述稅務優惠範圍 ,而部分社服機構甚至是零稅率,故此,合資格受惠的公司有限;至於一般公司由於本澳稅率原本就低,對其吸引力亦不大。

另外,僱員如加入「央積金」制度,原「私退金」供款比率低於5%者,才需補足,只對小部分人有吸引力;而高於5%者,供款比率則按原計劃不變,他們根本無誘因加入。關翠杏又稱,由於法案涉及勞動權益保障,牽涉面廣,料勞資雙方取態將有爭議,預計法案或需時一年,期望能在明年,即今屆立法會會期前完成討論,以免令法案淪為廢案。

一常會主席關翠杏表示,預料法案需要討論時間較長,或需時一年完成討論。(周婉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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