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撤銷法務公庫》

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
20/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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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
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指出,該法生效後不會增加財政負擔。(陳嘉俊攝)

行政會今 (20)日公布,完成討論《撤銷法務公庫》行政法規草案,法規將於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指出,為推進公共行政改革,優化部門架構和職能,減少行政成本及提升效率,特區政府制定《撤銷法務公庫》行政法規,撤銷法務公庫,並將公庫原有對登記及公證機關、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及若干委員會提供財政支援的職能轉至法務局,原有的收入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庫房,財產則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此外,在公庫聘用的人員將轉入法務局,由公庫徵用的人員改由法務局徵用。他亦指出,特區政府將不會因該行政法規的生效而增加財政負擔。(編輯:陳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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