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批示,自明(2022)年1月1日起,禁止進口及轉運不可降解塑膠製的一次性餐飲吸管及一次性攪拌棒。圖為政府總部。(資料圖片)
繼「走膠袋」、「走發泡膠餐盒」後,行政長官批示,自明(2022)年1月1日起,禁止進口及轉運不可降解塑膠製的一次性餐飲吸管及一次性攪拌棒。
政府《公報》今(30)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3/2016號法律修改的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第五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作出批示:禁止進口及轉運不可降解塑膠製的一次性餐飲吸管及一次性攪拌棒至澳門特別行政區;批示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特區政府近年逐步推動減塑工作,其中《限制提供塑膠袋》法律於2019年11月18日生效;今年1月1日起亦禁止進口及轉運一次性發泡膠餐具至本澳。環保局曾表示,將視乎本澳實際情況,未來不排除還會加強管制其他一次性餐具。
今年7月,有團體就澳門居民對環保工作的意見進行調查,對於澳門實施禁止進口及轉運一次性發泡膠餐具,以及預計於明年限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膠吸管和攪拌棒進口,受訪者對於三項政策的支持度均介乎一般至支持之間,團體認為顯示社會普遍對於政策持正面態度。(編輯:吳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