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

可使用網上電子申報平台
04/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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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使用網上電子申報平台

澳門海關表示,為持續推行及優化各項電子服務,將於明(5)日推出「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網上電子申報平台」。市民或旅客可透過網絡登入平台預先進行網上申報,節省現場填寫紙本表格的時間,透過電子申報方式提升通關效率。

根據《監管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的法律規定,入境人士攜帶總值為12萬澳門元或以上的現金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應向海關人員申報,並填寫申報書及選擇紅色通道通關;出境人士如被海關人員查問,亦應如實作出申報。

現時,市民或旅客是透過紙本申報表格向海關人員申報,在11月5日網上電子申報平台推出後,申報者無須進行任何註冊,即可透過手機或電腦登入該平台,預先填妥及提交相關申報資料後,系統會生成一個二維碼及申請編號。申報者在通關時只需向海關人員出示該二維碼、申請編號或身份證明文件編號便可進行申報,再按海關人員指示,完成清關手續;如果申報者發現申報資料有誤時,可透過網上電子申報平台重新填寫或經由海關人員協助修改資料,過程簡單便捷。 (編輯:陳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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