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三億補助企業聘待業居民

議員促加强巡查打擊不合理解僱
30/0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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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促加强巡查打擊不合理解僱
議員促加强巡查打擊不合理解僱

特區政府推出補助計劃鼓勵企業增聘待業的本澳居民,合資格僱主可向勞工局申請補助款項。(資料圖片)

李靜儀促請當局做好後續跟進工作,避免出現僱主取得津貼後馬上將僱員不合理解僱的情況。(陳宇東攝)

特區政府日前推出近三億元(澳門幣,下同)的補助計劃鼓勵企業增聘待業的本澳居民(包括永久及非永久澳門居民),議員李靜儀昨(29)日出席活動後受訪稱,認同有關措施,但希望當局做好後續跟進工作,避免出現僱主取得津貼後馬上將僱員不合理解僱的情況。【本報記者陳宇東報道】

被問及如何確保補助資金落到實處,李靜儀指出,該措施是鼓勵津貼性質,若僱主在取得有關津助後出現不合理解僱,當局亦有返還措施,冀當局做好後續跟進巡查工作,以確保措施為本地僱員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補貼計劃屬鼓勵津貼性質

至於增聘一人補貼近兩萬元能否提供足夠誘因?李靜儀表示,從整體就業角度來看,此措施只能是其中一個鼓勵作用。近兩年有些失業情況涉及多種原因,其中包括因經營規模縮細,令僱員需求減少,這便要從外僱管理上做相關措施;另一種情況是部分僱主在某些職位上真的有人資需求,但礙於求職者缺乏經驗或技能,以致最終未能受聘。所以亦建議政府未來能推出更多予不同年齡層居民可參與的實習計劃,讓這些真正想得到工作的人士能累積經驗。

補助名額不設上限

行政會28日完成討論《疫情期間鼓勵僱主聘用本地待業居民的臨時性補助計劃》行政法規草案,並由即日起生效。合資格僱主在維持原有本地僱員數目的基礎上,在下(6)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增聘待業的本澳居民(包括永久及非永久澳門居民),可向勞工局申請發放19,968元的補助款項;補助名額不設上限,有關計劃以政府備用撥款作預算,如以失業率5%即1.5萬人計算,預算約2.995億元。

補助計劃要求,增聘的本地僱員須於入職前60日內處於非受僱狀態,且與僱主不屬配偶或具有事實婚姻關係,又或不屬同膳宿且為第二親等內的親屬關係的人士。此外,獲發補助的僱主須遵守特定義務,包括維持與增聘僱員的勞動關係不少於12個月、及在首12個月內不得與僱員協商安排無薪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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