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顯輝建議訂深合區「衝突規範」

推進民商事規則銜接助琴澳融合
07/03/2023
38023
收藏
分享
推進民商事規則銜接助琴澳融合
推進民商事規則銜接助琴澳融合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黃顯輝建議,制定一套專門適用於深合區的「衝突規範」,處理跨境法律問題。 (資料圖片)

12名澳區全國人大代表赴京出席兩會,就多項經濟民生議題建言獻策。 (受訪者提供圖片)

2023年全國兩會正在進行中,多名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及全國政協澳區委員積極履職盡責,紛紛向傳媒介紹各自關心的議題。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黃顯輝關注深合區法制建設,建議研究制定一套專門適用於深合區的「衝突規範」,以便就同一跨境法律事宜指定在琴澳統一適用的「準據法」,以減輕因兩地法律的差異而對在深合區生活的澳門居民和內地居民所造成影響。

黃顯輝指出,目前琴澳兩地存在雙法域、雙法律體制,在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特殊區域裡,法治環境建設尤為重要。隨着深合區的不斷發展,兩地法律的差異會對在深合區生活的澳門居民和內地居民的民商事關係造成影響,相關的民商事法律問題將會陸續浮現。為更好處理深合區在長遠發展過程當中所出現的法律規則銜接問題,他提出兩點建議:

放權賦能利深合區長遠發展

一是建議在國家層面由全國人大授權立法,以制定專門適用於深合區的法律,並直接向全國人大報備後實施。建議先在國家層面推動授權立法,以及在促進深合區與澳門在民商事規則銜接的立法基礎等方面,提供重要的參考意義及實質支持。但長遠而言,建議由全國人大直接授權廣東省人大及珠海市人大為專門適用於深合區的法規自行立法,所制定的法規直接向全國人大報備後實施。

訂琴澳統一適用「準據法」

二是建議制定於深合區內專門適用的與澳門特區統一的衝突規範。黃顯輝認為,應利用好「共商共建共管共用」的新體制,對比兩地衝突規範之異同,在遵從憲法和基本法的前提下,根據《總體方案》的總體要求,以保障在深合區生活、就業的內地居民和澳門居民法定權益和既得權利作為基礎,針對深合區內兩地的重點民事法律問題,研究根據《條例》或其他法律法規以制定一套專門適用於深合區的「衝突規範」,以便就同一跨境法律事宜指定在琴澳統一適用的「準據法」,以進一步構建深合區的民商事規則銜接澳門,為琴澳一體化發展格局長遠發展目標提供法律保障。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