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發行法律制度》9月1日生效

為數字貨幣發展奠定基礎
14/0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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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數字貨幣發展奠定基礎
為數字貨幣發展奠定基礎

《貨幣發行法律制度》法案將於今年9月1日生效。(資料圖片)

新法律制度修改經濟參與人接收硬幣數量的上限,在每次支付中不得強制接收超過五十個。(資料圖片)

《貨幣發行法律制度》法案日前在立法會細則性通過,將於9月1日生效,法案將有助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貨幣設立及發行的法律制度更加完善。新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貨幣由紙幣、硬幣及數字形式貨幣組成,數字形式貨幣的具體制度由特別法例規範。數字形式貨幣加入成為法定貨幣引起社會關注,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數字形式貨幣是全球大勢所趨,是未來跨境結算及支付的嶄新模式,法案預留未來設立數字形式貨幣,但目前暫未有時間表。

鑑於訂定發行貨幣制度實施超過27年,自生效至今未作任何修改。為配合澳門發展和回應社會需要,有必要廢止法令並制定一項新的法律以規範有關事宜。旨在令澳門的貨幣設立及發行法律制度更加全面,與鄰近司法管轄區尤其是內地和香港的經濟環境及法律制度互相銜接。

硬幣使用量大幅減少

法案建議澳門元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貨幣,儘管科技不斷發展,以及本澳電子支付工具日益普及,但在普惠性原則下,仍須確保經濟參與人接受現金,禁止拒絕紙幣和硬幣作為支付工具。但絕對的禁止可能不符合當前的現實,因此法案明確規定了有關規則的例外情況,即通過互聯網完成的交易以及無人操作出售或提供財貨及服務的支付,尤其是藉自動付款終端機操作的情況;同時,考慮到本澳兩家發行銀行已分別設立「自助硬幣兌換機」及人工櫃提供的「免費輔幣兌換服務」,為流通中的硬幣提供免費兌換服務,促進了硬幣的收集和再流通,因此,為配合社會發展及公眾消費模式的改變,新法律制度修改經濟參與人接收硬幣數量的上限,在每次支付中不得強制接收超過五十個。

隨著電子移動支付使用率增加、「咪錶」取消投幣等,硬幣使用量已有大幅減少,李偉農指2019年硬幣兌出額達1,600多萬元, 到2022 年已減至約300萬元。政府原訂撥出預算在2021年加鑄硬幣,但因市民對硬幣需求降低,相關計劃已擱置。

金管局行委會主席陳守信表示,政府早於2017年9月與硬幣發出銀行合作,推出免費的貨幣兌服務;到2021年12月推出自助硬幣兌換機,藉此兩項服務回收硬幣。他指出,在過去幾年,共兌入2,200萬的硬幣,自助硬幣機兌換924萬硬幣,兌入的硬幣大部分面值較小,認為兩種方法便利商戶和市民兌換硬幣。

貨幣複製仿製會有指引

法案又規定有正當理由的情況,尤其是為教學和宣傳為目的,紙幣和硬幣的複製或仿製要經金管局許可,並按其訂定的指引進行。陳守信指出法定貨幣類似區旗、區徽,是主權體現,要尊重法定貨幣的嚴肅性。未來指引清晰,批准原則是維護法定貨幣尊嚴及完整性,使用目的及用途要維護特區形象;複製或仿製物不可與真實貨幣產生混淆,尺寸要大於或少於實際貨幣的尺寸,且標明是樣本。

此外,為適當區分用於紀念重要事件的紙幣以及用作一般流通用途的常用紙幣,法案引入一種嶄新紙幣類型為「紀念紙幣」,允許紀念紙幣和硬幣、連體紙幣套裝和具特別包裝的常用紙幣和硬幣的銷售。而紀念紙幣發行時會通過特區公報刊登。

法案亦新增新的行政違法行為,規範在法律規定的情況外,不得拒絕接受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定紙幣和硬幣,以加強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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