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湖醫院成功設手術室

並爭取中葡醫師具同等待遇
29/0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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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爭取中葡醫師具同等待遇

1943年2月,澳門鏡湖醫院醫藥部主任黃德光、黃耀堅、吳鳴、柯麟聯名提議呈請澳門政府,請求准予鏡湖醫院設立手術室。3月2日,獲澳門衛生局復函准予設立,但規定將來割症時,須由葡籍醫師到場負責。3月11日,鏡湖醫院將手術室圖則送予工務局轉衛生局請其核准,5 月21日,再呈澳督戴思樂批示,至12月24日,澳門政府將手術室圖則發還,批准建築。至1944年夏,手術室之規模已略具雛形。

1945年5月20日,鏡湖醫院手術室正式使用,華人醫師負責割症,這是中國醫生在葡萄牙人統治下的澳門首次操刀割症,標誌著外科割症權終為華籍醫師所取得。先是,澳門政府規定外科醫師須在葡國畢業方能發給執照,故鏡湖醫院手術室必須聘請葡國醫師為外科主任,並在該科主任許可授權下,華籍外科醫師方能割症。

為此,鏡湖醫院慈善會內部產生極大分歧,一部分人為病人著想,認為只求能開放手術室,對於行政權亦可遷就,至於割症權則是另外一回事;而另一部分人卻認為若放棄醫權與手術室行政權,可能會影響到值理會的主權問題。

1945年春,就手術室組織大綱之主權及管理問題,鏡湖醫院慈善會主席林炳炎再次與澳督戴思樂及衛生局進行磋商,並要求中葡醫師應具有同等待遇,最終黃仲敏、黃耀衡、連仲介三位華籍醫師先後獲得外科醫師執照。

(本文部分內容引自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所著之《澳門編年史》第五卷,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

1950年代的鏡湖醫院手術室。(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提供,摘自「澳門記憶」文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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