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澳門的數字化進程明顯加快。線上支付、網絡訂餐、跨境購物、線上娛樂服務已經深度融入澳門消費者日常生活之中。從發展的角度看,數字經濟確實帶來了新的活力;但從治理的角度看,它也帶來了新的挑戰。在數字經濟時代,市民使用的許多服務往往是免費的,例如社交媒體、導航工具、搜尋引擎、資訊平台、短視頻等。表面上這些項目是不收費,但從經濟學角度看,這些產品並不真正意義上的“免費”。原因在於消費者付出的不是金錢,而是個人數據、注意力,以及被預測的行為模式。數據一旦被收集、被算法利用,就會形成一系列隱性影響,這些影響在傳統監管體系中往往是看不見、也不容易發現的。
數字經濟時代的消費者,不僅只是關心價格、質量和售後服務,而是越來越在意更安全、透明與公平的交易環境。澳門消費者除了使用本地網購平台外,還會廣泛使用非本地網購平台。非本地平台通常存在法律適用差異、取證困難以及跨境數據流動難以監管等問題,這大大增加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難度。
為了更好地維護澳門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必須依靠澳門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這包括政府加強監管,網購平台規範操作。只有進一步完善舉證責任的分配,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從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加強監管等多個方面入手,確保市場交易中消費者權益的安全,才能有效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安全、可靠的消費環境,促進數字經濟時代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澳門創新發展研究會秘書長余渭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