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系列組合拳促電動車發展

將調整充電樁收費增使用誘因
07/01/2026
25689
收藏
分享
將調整充電樁收費增使用誘因
將調整充電樁收費增使用誘因

立法會昨(6)日下午舉行口頭質詢會議。有議員就澳門已建分層建築安裝電動車充電樁問題提出口頭質詢。譚偉文引介表示,私人車位加裝電動車充電設施屬建築供電基礎設施更改工程,已聯合澳電制訂申請指引,按車位業權屬性分類明確流程,份額業權登記車位在不變更供電功率下,獲半數停車場業權人同意即可申請,並可由管理機關協助召集業權人議決。他提到,對於修訂《民法典》等相關法律的建議,因牽涉面廣、關乎業主權益及本澳實際情況,政府將在制度協調基礎上審慎評估,持續聽取社會意見。暫不具備將充電設施安裝列為等同於共同部分的「必要改善」項目的法律條件,申請人可向澳電諮詢供電可行性及技術意見,安裝協調需與樓宇持份者溝通。為推廣使用電動車,2023年起,規定新建建築停車位須配備充電接駁設施。

亦有議員提出優化充電樁設置,加長充電線,解決部分電動車充電位置不同導致的充電不便問題,以及建議在六大片區推出充電優惠,聯動充電與區域消費等。

譚偉文回應指出,短期內將調整充電樁收費標準,增加使用誘因;開放探討充電費與停車費抵消的可行方案。設施優化上,逐步將部分公共慢充樁升級為快充樁,更換兼容國標與歐標的雙制式插頭,排查並改進充電線長度問題;能源模式上,採取「充電+換電」雙線發展策略,在公共區域增設電單車換電櫃,以營業車為試點引入更多換電品牌,同時開展氫能在澳應用的前期研究。特區政府將緊扣2035年新登記車輛零排放目標,推動各項優化措施落地,平衡交通運行與產業升級,為居民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綠色出行保障。

當局擬短期內將調整充電樁收費標準,增加使用誘因。(環保局資料圖片)

當局強調,將推出系列組合拳推動電動車發展。(環保局資料圖片)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